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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从头寻找

"相信吧,相信反反复复是我们的情怀"。

李志还是没有妥协,听了《F》的十首歌之后,这成为我的各种思绪的开头。天啊,这个男人怎么还没有对生活妥协?!就像很多人六七年后再见到我的人那样惊叹,天啊,为什么他还不妥协?从年少时候的齐耳长发,到如今如秋天枯草般的寸头,到今天逐渐亮得发光的额头,是啊,我们为什么还不妥协?

一、

关于这张专辑,我所知的不多。只是知道李志(我不习惯叫他李逼那样显得熟络,也不习惯在他的名字后加一个"先生"以示敬而远之)坚持不出实体唱片,将这唱片放到网上,供任何人下载。不知道是他生来的固执,抑或是对未来有为清晰的想法。我所知不多。

最近我开始对年龄这东西有一种焦灼般的念想:是不是到了三十岁之后,我们就一定会秃顶,秃顶之后我们得要变着戏法去讨好周围的人。这样做是有导向性的:那就是说,为了讨好生活,必须把这周围的人服伺得协贴。或者这些都是错误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秃顶,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讨好别人--比如富二代或者权二代们,他们生下来就被别人讨好着。

当然,这些讨好都仅仅生活的体现之一而已。这世俗的标准,多得让你没法喘过气来。只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Looser的我们,该用什么样的盾牌,与这些标准抗争?你或者会说这是徒劳的,没有必要的。一头扎进去吧,这个再恶心的世界不也有你一份么?这就是妥协的开始。

到了三十岁的门槛,再有脸说自己拥有青春,那或者就真的是不要脸。只是我们用什么去宣示:我们的过去(连同那爱情一道)就要被日益庸俗的生活所掩埋,所埋葬?当没办法对着这虚空般的生活说再见的时候,告别的另一种方式就是去寻找,从头寻找。带着牛反刍时的满足感,在消失不见的那一坨坨的黑暗中寻求一些快慰。只是,"我再也不会把自己愚蠢的交给过去"。是啊,不快乐又如何?

二、

是不是到了尽头?还是不会有尽头?有?没有?不要那么执着啊少年,我只是在闲得无事,哼哼几声而已。

不管你多么的无厘头,不管你用多少的无所谓,都无法掩饰你的失落。是的,我要告诉你,除了这永恒的时间,任何物事都是有尽头的。听着《尽头》的时候,忽然又觉得回到了之前听《梵高先生》的时候。那时候李志不停地问我们的梵高先生,谁的父亲死了,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谁的爱人走了,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这一年的李志不再问死去的梵高先生,而仿佛和那死在未来的自己说话:来吧,一起下葬。

总有些什么埋葬在城市里,只是你不知道是什么。

三、

尽头之后,如果还没死,就是另一个起点。所以当我们宣示完这一切,或许该给自己一些坚定:相信吧,门开了。恐惧、无奈、黑暗、孤独、脆弱、敏感,这一切都会被下葬在过去。所以,少年,相信吧,轰轰烈烈是你的未来。这真的是非同寻常的安慰,却更是一个在彼岸的人站着对此岸的人的叫喊:喂,少年,你要相信,相信反反复复是我们的情怀。

此刻我特别不想站在彼岸,我只想站在这里,肆意的生长,有着好时光,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肆意的挥洒(而不是挥霍)。只是我们真的会慢慢的步入中年,步入生命的另一个季节。即使你就是这样唱着"你妈逼"进入这个季节的。

我如何能不承认,那些我所未意料的生活,它们就真的来了。

门开了,它来了。

让这苍凉的双手,捧著你眼睛中散发出的馀温


即使我浑身都是伤痕与泪水
颠颠仆仆熬到这裏不易

不是没经过分飞崩乱的冰雪
青春年少承诺时的勇气
比不上回心转意担当住的珍惜
胜利让给英雄们去轮替
真情要靠我们凡人自己努力

让这苍凉的双手
捧著你眼睛中散发出的馀温

听到这里,所有的言语仿佛已经多余。在这个幻灭而陌生的时代,就让我,给你不具名的安慰。

停不住的爱人》 By 罗大佑
(请在浏览器中试听)

未怕罡风吹散了热爱

我还是没忍住,要记录下来。

一、女儿情

29年前的7月,《西游记》开始拍摄,并于当年国庆(1982年)播出。从那时候起,没有人会知道这部电视剧会盛行不衰至如今,29年过去,当年追着看六小龄童跳上跳下大闹天宫的青少年们也步入了30岁--即,中年的门槛。

我之所以喋喋不休地叙述这部电视剧的历史,并不是感叹韶华逝去,而是要说明,在当年的我--可能是大部分青少年--都忽略了这部电视剧里的"情",而更多地关注着那凛然的正气--意思是说,看电视的那一刻,我们被各种道德楷模附身,浑身正气,义愤填膺,傻了吧唧。

看到女儿国的那一集,女儿国王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圣僧三藏。我记得当时的想法,你说,做大事的人,怎么能纠结于这儿女私情。这国王也是的,别挡道。于是多祈求孙大圣能一棍儿将女儿国王给了结了。多省事啊,罗哩叭嗦说那么多,浪费这么多的中午时间……

作为黄毛小儿,那时候的我当然也不会留意那一集有一首插曲,叫作《女儿情》。

二、罡风

也是20多年前,那时候年轻的邻居叔叔们血气方刚,活力无限。那一台似乎永不停歇的卡带机为我带来最初的港台音乐启蒙:各种流行音乐,悉数登场。那时候,港台的音乐歌词写得很好,读起来很像诗歌,隽永押韵,绝不会出现如今的那种"那一夜,我上(伤害)了你"。

所以,那些写得漂亮押韵的歌,在我们听起来缺乏逻辑,一如我刚接触古文的时候。但这一切都不要紧,还有旋律是不需要翻译成语言的。将歌词全部背下有困难,但旋律哼久了,还是能记下的。也正是因为此,直至前年,时间过了二十多年,我才将《万水千山总是情》这首歌的歌词全部准确地记下。

在这个过程中,血气方刚的叔叔们开始谢顶,白发和皱纹都占领了他们的生活。尽管他们没有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可他们还是任由沉默扼住喉咙,对于现状,他们不再抱怨,也懒得说些什么。酒、赌博,然后是无休止的家庭争吵和邻里间为了蝇头小利而闹崩。当年贴在墙上漂亮的周慧敏海报已经被换成了一幅PS得质量很差的风景画。

汪明荃唱得多好,"未怕罡风吹散了热爱"。只是这二十多年后的现实生活,再没人这样唱过。

三、未怕罡风吹散了热爱

就是在最近几天,偶然点开万晓利唱的那首《西游记》的插曲:《女儿情》。二十多年的生活忽然又在耳边低低地唱起来。也是在这时候,我生出了恻隐,像迟到了的理解一样,忽然明白了女儿国王的痴恋,"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单单就这两句,已经足够凄婉动人。这爱情就像是时间之河里一盏不灭的明灯,三藏自然不老,而女儿国王将逝如黄沙。可正是这爱情啊,是罡风无法吹散的。

我不合时宜地想起我的叔叔们,乃至于常常会想道:不出十年,我是否将会如同他们一样?目光涣散地走在自家的房子里,看着空无一人的田野,面对着连夜的雨,连咒骂的力气都没有?要知道,在现实里是不需要什么罡风的,随意而无聊的一阵轻风,就可以让人白发殆尽。任意的一个烦恼,都会增加皱纹的数量,也可以将咽喉扼得更紧。最重要的,是失去了热爱之心。

在日复一日中,身体这个皮囊常会感到无聊和虚空。这倒也没有什么,谁能时刻地赋自己一个活着的意义呢。可是想象一下,在这皮囊之中,或者只有热爱是吹不散的吧--不管是热爱一个人,还是热爱某一事物。

未怕罡风吹散了热爱,万水千山总是情。

(在浏览器中试听:《女儿情》By 万晓利)

念故乡

不知道是音乐给了我们记忆,还是人们的记忆成就了音乐。很多人会忘记了当年信誓坦坦的诺言,可一旦有一首老歌响起,就马上会像羊癫疯那样,心脏抽搐,脑袋发热,一切都会历历在目。

在九十年代,刚刚步入少年的时候,学校的男高音老师给我们教了一首歌叫《念故乡》。当时不明就里,就被男高音叫到讲台上,对着全班齐刷刷的60多人唱这首歌。当时是毛头小子的我,张口只唱了两句: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天甚清,风甚凉,乡愁阵阵来。接着无法唱下去了。只记得当时泪水抑不住地往下掉,直接哽咽无声了。这一个时刻就像记忆中的焦点一样,即使过去十几年,依然清晰无比。可之后发生过什么,就什么都记不清了。

然而我并非如歌中那样有着浓烈不改的乡愁,那时候或者只是觉得无助,离开了生活十几年的村庄,然后要一个人生活。那种无助在这首歌的映衬下格外强烈,也特别催泪。所以,之后离乡十几年里,每被人问起,你有多想家?我当时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说想念吧,其实心里并没有多强烈的感受。说不想吧,又会觉得没心肺。

在往后,常常会有一个念头涌现:当异乡和故乡没有多少区别的时候,我会归向何处?这个问题不轻不重,像不散的云雾一样,总在心头。你不想时,云淡风轻。你去想时,又觉得云重重的。

某一天,或许是归乡日近,《念故乡》这首歌莫名其妙地出现脑海中,于是脑筋就像发羊癫疯一样,思绪四处发散,翻遍搜索引擎,也将心头往事翻个遍,要找出当年唱这首歌时候的情景、心情,等等等等。可是能找到的跟记忆中的情景几乎是错位的。光歌词,《念故乡》就有N多个版本。看过之后,都不是当初男高音教我们的版本。

或者事实是这样的,到近乡的时候,我们才会想起故乡种种的琐碎和不好来。总之,现实里并没有我们想要的那个故乡,没有歌词中所唱的那个"可爱"的故乡。再多的修饰词,都会被乡邻里肆无忌惮的争吵、为蝇头小利而引发的种种无聊破碎。因而,所谓完美的故乡,只是一种修辞的虚设罢了。躲到哪里,都躲不开人间杂事。可正是这些琐碎,才是每一处人间的本质吧。

是不是到了明白的时候?我们思念的故乡,不该是想象中的故乡,而应该是那个天天都有小孩在哭闹,甚至有夫妻在家中争吵、邻里会为蝇头小利干戈相向、有男人在家里打老婆、有女人在家里骂丈夫没用的故乡吧。

故乡人,今如何?回乡吧,很快你就见到他们了。他们肯定会问你,为什么你是一个人回家?你的女(男)朋友呢,你什么时候结婚,在哪里工作,买房没有,包了多少个二奶……

傍晚到家,故乡,你好。

附录

《念故乡》的曲谱是从德沃夏克著名的第九交响乐《自新大陆》的第二章的慢板改编的。英文版歌词由William Arms Fisher填写:Going Home。

Going home going home,I am going home
Quiet like, some still day,I am going home

It's not far, just close by,through an open door
Work all done, care laid by never fear no more

Mother's there expecting me,Father's waiting too
Lots of faces gathered there,All the friends I knew

中文歌词改编最早是李抱枕、郑萍因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

念故乡 念故乡 故乡真可爱
天甚清 风甚凉 乡愁阵阵来
故乡人 今如何 常念念不忘
在他乡 一孤客 寂寞又凄凉
我愿意 回故乡 重返旧家园
众亲友 聚一堂 同享从前乐
同享从前乐 同享从前乐

念故乡 念故乡 故乡真可爱
天甚清 风甚凉 旧恨阵阵来
叹故乡 已沦陷 处处成焦土
众同胞 遭涂炭 遍地皆尸骨
我不能 徒悲伤 空怀从前乐
应献上 血和肉 收复旧山河
收复旧山河 收复旧山河

后来呢,人们大概以为焦土不再,于是就把歌词纷纷改得很吉祥和谐,比如这个版本

异乡寒夜

十一月初九,大雪过后的一周,距离最冷的三九依然还有一段时间。我搓着裤腿,在异乡,寒冷总是可以在你身上找到一个缝隙,然后蜂拥而入,一如它总是可以从你紧闭门窗的房子中找到缝隙一样。

要知道,这样的寒夜是无法抵挡。

一、

这样的寒夜最适合温酒。取一个尚未被现代文明嘲笑和抛弃的瓷器,或者瓦罐,找一个小火炉,最好有黑炭,点着,用一个竹筒在有一颗红星的黑炭上吹。你会逐渐地看到黑炭满脸涨得通红,周围的空气就慢慢的有了一些温暖。然后你把盛着酒店瓦罐放到红炭上去,盖上。然后你需要稍稍等上几分钟,陈年的酒香忽然就会弥满整个屋子。当然,这样的事情不宜在厅堂里干,该找一个小房子,听着窗外的细雨,落在路面上。雨声、墙壁,这些让酒香在你的周围,不会像野外的花香一样随风散去。

昏黄的灯在你的头顶,灯光里微热的酒有蒸汽飘上。你端起,一个小小的瓷碗。如果是独在异乡,可以对着窗户,敬一敬那静寂的神灵,或者敬一敬那些在寒夜里赶路的人们。

大多数时候你会想到的是自己。比如,你要用这小碗儿酒温暖一下多年前在寒夜里辗转反侧的自己。那时你在被子,把自己卷成粽子一样,不轻易挪动自己,以免碰上冰冷的草席。又或者是在更久远之前的你,在寒雨夜里等着父亲回家,油灯光明明灭灭。

只是寒冷太多了,被你随处堆放,时不时地被你拿出来,又被人们,莫名地观看。需要多少碗这样的酒,才能温暖过去的自己?

二、

这样的寒夜应该也是属于所有天才的。我是说,在这样的寒夜,只有天才的激烈和坚韧,才能让寒夜生动起来。没错,其实我是想说,让它温暖些。

可是或者那些英年早逝的天才们,才更具备激烈和坚韧特质。他们或者会神经质、疯狂,可正值青春的他们,把所有的生命都献给了一件事或者事业,而不是用来应付世俗的各种烦琐。狂热的青年人们,带着烈焰,燃烧自己,或者这个世界。

而寒夜也仿佛到了一个极端,寒冷的极端。狂热的天才们,想象一下吧,他们点起火把。就像魔法一样,连时间都带着温度。但也或者是这样的天才,只能在街角的地方,点燃一根火柴,用萤火之焰为自己取暖。一如芸芸众生的我们一样,一个普通的生命,只能在异乡,敲打着键盘,企图取得一些温暖。

三、

蔡蓝钦这个名字并没有被写在天幕,所以,即使在群星闪烁的夜晚你也不会想起他来。他属于遥远而美好(至少看上去很美)80年代。那时候,"音乐"二字就像是《辞海》里的解释一样。

在这个寒夜听一听蔡蓝钦,像是喝一杯温暖的酒一样。这个少男的声音没有半点磁性,更没有各种华丽的饶舌。可是他却截下了一小段校园生活,用简单的旋律唱出来。永远年轻的他怎么也不会知道,这一小段生活会通过二进制编码,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地传递下来,会被多年以后的某个普通人拿出来惜别一下往日情怀。

然而那真正的生活比情怀要寒冷多了,甚至会比这寒夜要冷。你的脑神经会有多少次提醒着你,过去真的不是那么美好。可不管多少次,你还是说,其实美好的不是过去生活的本身,而是"年轻"这一个词里涵盖的时间。

慢慢地,不出所料地,夜会沉默下去,如果一个人到了中年一样。什么才是能记得的?

四、

多少个寒夜过去,你会不会后悔自己听了那一句歌词然后就真的傻乎乎地去实践了?

谜一般的情节 不经意的在脑海浮现
心中的执着是否如从前
谜一般的脚步 分不清哪条才是我的路
没有影子的飘泊是否如从前

啊 这无知的年少 带着几许无知的苍老
人们细数你那模糊的荣耀

啊 我多想忘掉 这般世俗冷暖的束缚
在沉默之前 为我生命做永远的追逐
永远的追逐 追逐

选自蔡蓝钦专辑《这个世界》之《谜》

在沉默之前,为生命做永远的追逐。

献给这个寒夜,以及之前、之后的更多寒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