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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实验】平安大道的延伸

我是最早感受到冬天的消息的人,可是我找不到一个可以形容这件事情的词语,于是,我就说给你听。

李小树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想要不要写一封情书,至于把情书写给谁,"那不是 一件重要的事"我用李小树的语气和语句回绝李小树--她曾一直想看我写的情书,可我还没给谁写过情书。李小树对我的回绝像是没有反应似的,她鼻子上的雀斑 一扬,了不起啊,不就情书那破玩意,现在谁稀罕?丫的,你还去不去的啊?末了李小树还嘴硬,我几乎看到李小树转过头去,强装着霸道的骂出最后一句话。我不 能确定李小树的眼睛是否是红的,因为这一点,我答应和她一起去平安大道,我要看看李小树的脸在霓虹灯里是否会红红的。

或者生活里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你记住的,比如你女(男)朋友的生日,比如临出 门时你的口袋里有多少钱,再比如,回家的路。然而我却怎么也记不住从平安大道回家的路。老实说,对这条所谓的大道我记不起更多的东西--我是说,我不知道 它什么时候起开始叫平安大道,我曾又怎么样的在平安大道上陪着李小树逛街的。一般地,李小树不会买太多东西,她知道我的口袋里没有多少人民币,同时,她也 不会对我说诸如"你看看谁谁谁,前两天就给他女朋友买了个项链,你看你,真没用,连给我买个手表都买不起"的话。因为一点,李小树说,"周小刀你从来没有 把看作你的女朋友,也没见你带我回家"。不过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说起过,李小树是我的女朋友。只要说起这一点,李小树的眼睛就会红起来。

我跟在李小树的身后,准确的说,是坐在李小树的自行车尾座上。在黄昏里,我看 到街上霓虹灯把店铺的玻璃门照得光怪陆离的,玻璃门前的圣诞老人在霓虹灯里像是被剥了魂似的。我把手攀上李小树的肩膀,拍了拍,说,你看,圣诞节要到了 啊。李小树回头,给了我一个更加惊诧的神情,你从火星来的啊?这时候我来不及反驳,一群呼啸而来的家伙开始大声的指着我笑。我知道,他们在笑我,笑我坐在 一个女人的单车后面,当然,除了笑我这一点之外,他们还可以嘲笑我的未老先衰以及老土。李小树的身体在我的手中有些微的颤抖,这个我从来没有说过她是我女 朋友的女人把车骑得更快,两腿更加的用力蹬着车子。笑声在身后不绝的传来,伴着光怪陆离的霓虹,让我忍不住的恼怒起来。我不停移动着的脚底板下面,就是那 该死的平安大道。停车,你停车。我开始发火。李小树不知是没听到还是故意装作没听到,呼啸的风刮得让人发狂,也轻易把人说话的声音的冲散。

李小树双腿上下翻飞把自行车开得飞快,我的恼怒迅速的把我前方烧得通红,我等 不及李小树把车停下,就往外跳了出去。首先感到的是疼,手掌里的疼。我想一定是有些东西进入了我的手掌,然后就是膝盖疼,再然后就是额头疼,再然后就是 冷。这时候,我先前的恼怒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清晰无比的寒冷。李小树的车依然还在狂奔,我知道,她离我会越来越远。我没有马上爬起来,在这个不成为故 乡的城市,我爬起来与否都关系不大,谁会理会谁谁会在乎谁?不远处的天桥底下,一个人在夜色里躺着,他对这个城市的车来人往熟视无睹。如果这个时候,你恰 好走在平安大道的天桥上,你恰好有很好的视力,你恰好喜欢东张西望,那么,你就可以看到我,看到一个人趴在平安大道上。在我再次想起这样的场景的时候,我 想,那时候的我就像一条躺在岸上的冬天的鱼,呼吸着冬天的空气,怀揣着继续行走的梦想,冷得不能自制,悲伤得不能自已。

从那天晚上开始,李小树就不见了,像隐入夜色的猫,如果她不声张,如果她遇见 的不是亮光,她的眼就不会发亮,她就不会再来找我。第二天,我的上司告诉我说,你的帐还有五千多块没有找到报销单据。第三天,我把几乎所有的积蓄填上。第 四天,我给一个我明恋了很久的远方的姑娘打了一个电话,我对她说,我想你了。然后我们一起沉默,再然后我什么也没说的把电话粗暴的挂上。那时候我本来想对 她说,我不再喜欢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你。

我在第五天的时候正式失业,第六天的时候,我开始想念李小树。或者你并不知 道,我想念李小树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想找个人来一起喝酒。在这个不成为故乡的城市,找个人喝酒实在是不容易的事情。或者这时候的我是一只仓皇的老 鼠,躲藏在灰暗的房子里,等着众多的命运捕手将我捕获,然后对着这个冬天宣判:周小刀,你的未来已经宣告结束。

傍晚的时候,我给李小树打打电话,李小树,你赶紧出来,我要喝酒。不容她分争辩和解释,我就把电话迅速的挂掉。其实,我更怕的是李小树的沉默。于是,我就不给李小树沉默的机会。这个寒冷的冬天,悲伤已经太多,沉默也已经太多。

李小树还是来了,来得像一头小兽一样,带着风和寒冷。这一次,她空着手来,没有骑车。她说,我们去平安大道吧。平安大道上有很多的店铺,也有酒馆,当然,还有很多的比我年轻的人,还有一个在天桥下睡觉的人。我们并肩走着,手挽着手。藉由此,我感到一些�
�暖。我想,这时候的我一定是被捕获了,至少,在那一刻,我感到无力。

我们走进一个杂货店,店里烟雾弥漫,几个人在抽烟,几个人在喝酒,几个人在打 麻将,另外一对男女在相互的调情。这是最平常的生活,直到现在,我才接受这样说法。拿酒的小伙子看起来是喝醉了,酒气冲天的说着话。见鬼,今天是什么日 子,难道全世界都跟着我一起喝?姑娘,你漂亮………漂亮,小伙子开始唱了起来,对着李小树。如果是以前,或者我会跳起来,跟他干一架。可是,现在是冬天, 这里是平安大道,而且,重要的是,我失去了一些东西,我只感觉到厌倦和无力。我盯着那个小伙子看,一直盯着。以此来代表我的情绪,或许是最好不过的。店老 板走了过来,带着寒冷和沉默,把小伙子拉开。原谅他吧,或者他的姑娘跟人跑路了。我在出门的时候对着李小树的耳朵说,企图加上一些幽默的语气,结果我发现 那是一个失败的尝试。李小树的沉默将我击退得无地自容。

我拧着酒,走在李小树的后面,我们都不说话。你不会明白那是怎么样的沉默和寒 冷。我们穿过马路,走上天桥。这时候我遇见了一个流浪者,或者说是旅行人。他一个人拉着提琴,在天桥上站立着,仿佛感受不到丝毫的寒冷和孤独。提琴前横放 着一个装提琴的箱子,箱子前摆着一块白纸,上面写着:音乐旅行。我站了下来,听着提琴像抽丝一样的抽着我的血液。我感到血液往外涌,寒冷则往里涌。我把一 瓶酒放在他的提琴盒子里,然后仓皇的离开。

那天晚上,李小树抢着跟我喝酒,生怕没有明天似的。她的脸颊也迅速的红了起 来,她眯着眼睛,她的眼睛充满了暧昧,我知道,那是应该或者是必须的。人若没有了暧昧,还该怎么活下去?我曾对着李小树传授这样的歪理。李小树的眼神除了 迷离和暧昧,或者还有一种决绝。这是我不能发觉的。我把李小树抱在怀里,她的脸通红,佷暖。而我的脸庞是冰凉的,但我的耳朵却是通红的。或者我最早的听到 了冬天深处的声音。那时候,我做了许多个细碎的梦,或者我梦见了许多细碎零星的梦的场景。那天夜里,我在奔跑,不停的路过许多天桥,不停的路过许多姑娘, 可是她们都不说话。或者她们都说话了,然而我却听不到。

在某年某月的一天,李小树不再回到我身边,她从平安大道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城市。因为平安大道是惟一一条离开这个城市的道路。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一个人感到悲伤,就去平安大道。

北京,给18岁一个姑娘

北京,给18岁一个姑娘

发表时间:2006年10月9日 18时30分

在火车上想着这一个题目,给18岁一个姑娘。关于回忆,关于往事。关于爱情和青春。

北京,云南话里称为柏京。

我老是把柏京称为北京,是因为他说过,要给18岁的我一个姑娘。

可惜,我已经不是18岁了。你知道的,即使他们说我只有16岁,我也不能高兴的上当。是的,即使他们说我还很年轻,然而我依然掩饰不住,我不是18岁的孩子。

..........

给18岁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就在我无法回去的年纪,爱着我,属于我。

以上内容属于复制榕树下此刻天涯论坛的帖子。小说没写成,倒是写成了散文。

在Blog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日。在榕树下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5日,文章链接:http://www.rongshuxia.com/book/3899971.html

北京,给18岁一个姑娘

北京纪行碎片

0

在我年幼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真的会来到北京。小时候看见飞机在天上喷一屁股的烟,我们就会在田埂上一齐仰起头,像一排待哺的鸟儿一样张开嘴 喊,飞机飞机停一停,快点搭我去北京(搭:方言,载的意思)。那时候飞机在我们的上空划过一道道在我们看起来如此美好的痕迹,于是决计有了一个梦想,长大 后要坐飞机,至于是否真的要去北京,这倒不一定,只要是去很远的地方就可以了,当时我对着坐在一起的伙伴们说。

当然,能预料到的是, 那一年跟我一起对着天空叫喊的兄弟们,过年回家的时候他们也会对着怀里自己的孩子指着天空说,看,那是飞机,娃娃长大后也坐飞机。是的,如尘世规律一般, 他们早早的找了一个姑娘,然后结婚,为父母建一幢房子,生一个儿子或者女儿。过年的时候就抱着孩子对着收割后的田野极空眺望,或者就挨家挨户的串门,介绍 自己的媳妇,介绍自己的儿女,到我家的时候,却总是慨叹光阴如流年。当然,这慨叹总是一闪而过。他们不再谈论愤慨激昂的18岁,甚至,也不谈论北京。他们 让我抱他们的儿女,手里沉甸甸的,这就是他们激越多年的梦想么?孩子们大多因为陌生,大哭起来。他们搓着手,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乖,别哭,叔叔带你去北 京。"我小心翼翼的把孩子交还给他们。我也搓着手,感觉着时间的光滑与粗糙,如空如幻,然而一切都真实得不能辩驳。

北京,这个象征远 方的意象,在我们中间,划下一道斑驳的旧痕,尘土飞扬中间,生活的场景充满了悬念。我幻想着,如果在我18岁的时候--那时候正激昂--给我一个姑娘,我 是否会有勇气与她一起私奔?如今想起是不会的了,生活有这么多的纷杂事务,怎么去风花雪月,怎么去天荒地老?可是,那时候的自己,怎么会有今日的感叹呢?

1.

老彭说,在天安门见。这时候窗外的九月北京的树们依然坚挺,不落叶,而一些不知名的花也丝毫不见调萎的迹象。如果把这情形放在一年前,我想我们打死也不 会料到,我们会在北京再见。我坐在地铁里,看着浮动的人群,恍若隔世。不知是一种惊惶还是怆然,从地铁口走出的时候一阵热浪几乎将我所有关于过去的记忆击 碎。阳光很没诗意的打压着我这个异乡人。尽管那天的天安门人很多,然而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们俩。老彭看起来很精神,头发相比在云南的时候短了很多,步伐 沉稳,人却明显瘦了下去。老彭对我说,你又黑了,我笑,是啊,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你小子减肥成功啊--老彭带着他女朋友,从远处走来。他上前就是朝我虚晃 一拳。这是我们寻常的问候,在我们上一次这样问候彼此的时候,是在云南昆明的某个路口。那时候四季如春,花开成海。然而周围全是离别的气氛,校园里也猛然 间的多了许多耍醉拳的人。喝散伙酒的时候,老彭的体态还显得略略发福,他趴在女朋友肩上,不知说了些什么话。他女朋友的眼泪哗啦啦的流。

这时候在北京,热辣的太阳让我的回想再次夭折。我问老彭,什么时候到北京的?今年5月。他挪了挪眼镜,然后才握住我伸过去的手,相互大笑了一下,感觉彼 此手上都出了汗。该死的天气,我骂了一句。然后我们都眯起了眼睛,寻找下一个要去的地方该这么走。很毒的阳光,照得老彭的额头闪闪发亮。

2.

北京太大了。老彭感慨道。坐地铁都坐晕了。我张开手,比了下,是啊,真他妈的大。堵车堵得要命。我们为彼此找到一个共同的抱怨对象而显得有些兴奋。然 而,很快,我开始感觉到自己像一条晒在岸上的鱼一样沮丧,火热的阳光不断的抽干我体内的水分,耐心也像是水一样,慢慢蒸发,早晨起来时候的平静在不知不觉 的丧失。走在北京宽阔无比的街道上,我开始心不在焉,而老彭不时的问着关于别后的一些事情。我迷糊的回答着他,或者说,是心不在焉的回答着他。这不是我们 的城市,我忽然间对着老彭来一句。他们追问,你说什么?我没听到。我说,没什么。地下通道里的一个歌手开始弹着吉他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 往"我们越走越远,人越来越多,吉他歌手的声音很快湮没在人潮里,而且,这时候即使踮起脚来,我们也无法看到他了。到了出口,心里有些超脱般的感觉,是逃 离,还是莫名的庆幸?抑或是羞耻?

我们很自然的说到彼此别后的生活。老彭说,他在昆明呆了一段时间,然后直接到北京。我说为什么到北 京?然后转过头看他的女朋友小Z.小Z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在昆明的时候,他们彼此在一起四年。毕业后,小Z来到北京,老彭则先留在昆明。我笑说,你小子来 个爱情长征啊,从昆明到北京,真牛。老彭笑而不答,然后拉着小Z的手,对着天安门城楼上的大标语,对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我几乎要跟着他喊出来,爱 情万岁。小Z的脸笑成了一朵花。老彭的额头在阳光再次闪亮。

工作呢,怎么样了?我问老彭,然后伸手推开他递过来的红河烟。还那样,一般,不太好,老彭点烟,烟雾弥漫。老彭用了三个词来形容他的工作。是干什么的?我又问。干销售的,老彭说。待遇怎么样?老彭弹了弹烟灰,开始用云南话回答,太差了。

习惯了昆明温柔天气的我们,对北京的炙热感到无所适从,我说过,这甚至使我们沮丧。而且,这城市大得可怕,小Z把这意思又向我表达了一遍。我们沉默的去 到广场的另一侧,那里有许多人在乘凉。许多异地的口音混杂在一起,一个女人依偎着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这其中一定有故事,我对老彭说。老彭笑说,莫非,他 们就是传说中的私奔?然后他转过脸去对着小Z说,我们私奔吧。

我看着天上越飞越高的风筝,心里想,如果,在18岁的时候给我一个姑娘,我是否会跟她一起私奔?不远万里,直奔她的身边?一只风筝断了线,有人在地上喊。

北京,如果你给18岁一个姑娘,谁会跟她私奔?谁有这样的勇气和坚韧?

3.

吃饭是在一家云南风味的火锅店吃的。一个皮肤黝黑的佤族姑娘给我们上菜,说是啤酒免费。接着一个佤族的壮硕的伙子给我们提酒,墙上有一些孔雀的羽毛,老 彭说,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了。我们坐下,打开瓶子盖,倒酒。老彭甚至掀起他的衣服,旁若无人的乘凉。我们吃着"洋芋"(北京人叫土豆),放巨辣的辣子,醮着吃鱼、喝酒。我们开始漫无边际的说话,说各自的经历。从云南说到深圳,说到火车,说�

北京,再从北京说到我们共同的学校。说谁今年结婚了,说谁交了数万块钱依然没有成功的通过公务员面试而且他今年想接着考,还有,不知道谁还在继续找工 作,继续换工作、继续奔波。我们每说到一个同学的名字,我们就碰一下酒杯。汗水直渗而出,像泉水般涌动于我们全身。小Z抹了抹眼睛,好辣啊。在谈论着这一 切的时候,我们都像是回到了云南,回到那个花开成海的地方。我们肆无忌惮的谈笑,碰杯。然而桌子上的北京啤酒告诉我们,这是北京。或者,北京人根本不喝这 北京啤酒的吧,我举起杯子的时候想。

结账的时候则更是深刻的明白,这是北京。传说中的北京,老彭学着我的语气说。清算账单的依然是那 个皮肤有些黝黑的佤族姑娘。我用云南话笑着问,你今年几岁了?18岁。一年回几次家?我两年没回去了。她把手机放回口袋里,听得出刚才的手机铃声是刀郎的 歌。今年过年回去不?回去啊,回去后就不来了。

出了店门后,热浪再次朝我们涌来。走在路上,我开始感觉到前面有一堵墙,一堵郁热的墙,冲不破,跌不烂,吹不动,永远无法抵达,永远无法绕过。

4

老彭问我,你以后什么打算?我说,继续做下去吧,还能怎么办?他又开始用云南话继续问,你婆娘呢?婆娘?哪来的婆娘啊?伙子,想不到都一年了,你还是滞 销货啊。老彭笑着说。你说,像我们这样的人,四处走,谁跟你一起荡啊?靠,你跟她一起漂,看,像我一样。老彭夸张的把手臂上的三角肌摆给我看。看来他是没 喝够。小Z拧起他的手臂,用力一掐。老彭一声大叫,旁人竟无一人侧目。或者,在北京,一切皆有可能,我喃喃自语。过马路时,老彭来了句,不走寻常路。

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我们的学校,曾经的云南。那些似水流年般的日子,老彭扬起手,说起大学时候的球赛。那时候他是守门员,神奇得要命,一场比赛里最 忙的是他,而我们居然赢了比赛。我跟着他一起神采飞扬起来。嘿,那时候的阵仗多牛啊,大家齐心协力的。我说是啊是啊,球赛后那天晚上大家也齐心协力的把你 灌翻了。老彭像是记起了许多事一样,开始说着同宿舍的哥们,隔壁的球友们,还有那个叫做老杨的宿舍管理员。不知怎的说起了天桥底下的酸辣粉。到了晚上的时 候,那一对成都姑娘卖的酸辣粉格外的多人去要。这不仅仅因为她们姐妹卖的酸辣粉好吃,还因为她们长得也很漂亮--那些微小的雀斑在晚上是看不见的。我说, 可惜当年我魅力不足,要不我就拉着那妹妹私奔。老彭撇嘴道,美得你,轮到我也轮不上你。小Z一听,在旁边开始掐着老彭的手臂:"你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 遍"脸上故作凶相。不知道她们还在不在那卖酸辣粉,确实很不错。小Z忽然幽幽的来了一句。这时候我们恰好走进暗影里,灯光全被高大的楼群遮住。老彭开始说 起自己住着的小房子,我靠,好贵啊我几乎把大半个月的工资都搭上了。我跟着打趣道,在北京,辛苦上一年你也买不到一个斗大的厕所。老彭说,靠,大不了我回 红河去养猪。我干笑一下,觉得这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我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问着他们一年里的变迁。小Z说她的户口就要迁到北京了,可是手续麻烦得很,她的语 气听起来并无兴奋,这对很多人来说来之不易的北京户口,于她好像并不重要。老彭说起某个同学结婚了,想起自己就心里发凉,要熬到什么时候呢。我问他们,你 们什么时候结婚,不知道,先干一段时间再说吧。

那晚北京的霓虹分外的昏暗,高楼 大厦间的黑暗不时的映入眼帘,入侵着白天里所有的阳光能照到的地方。我们走在明明暗暗的路上,在宽阔无比的大街上走,在明灭的往事里走,走着走着,就把北 京当成了昆明,把过去当成了现在,把失去当成得到。我们像几颗尘土一样,在车水马龙的北京街道上漫无目的的起落、飘荡。天桥上一个乞讨的男孩睁着明亮的眼 睛看着过往的人群,一群老年人在宽阔的广场上扭了起来。天桥底下的汽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这一幕幕的场景像有无穷的魔力,把我们抛起,抛离一个离北京很 远的地方。那些生活在北京城里的先知,谁属于这个地方?这青春,这梦想?还是那美艳如花的姑娘?

在我们分别的时候,我有一阵间脑袋里空白一片,那个18岁的姑娘和18岁的我一闪而过,一只风筝在黑夜里开始飞翔,瞬即湮没在黑暗里。

北京,请给18岁一个姑娘。在梦里,远方和故乡,勇气和梦想,我躺在盖着琉璃瓦的房间,这一切,鲜艳无比。

小刀周远 9月于北京、10月于龙州

#犹豫了很久,修改了好几回,终于发了。作为一个纪念。远远的去了,静静的走了。

秋日里的玉龙第三国

以失败为开头,这本不是我所情愿的。
之所以称之为实验小说,是因为我本没有对自己抱有多大希望这能被称为小说。在故事里,不或者是叙述里,我用了第一人称。这样可以让我从容些。是的,没错, 从容的叙述,就像是说自己的事儿一样的无所顾忌以及心虚。这尽管是有些放肆的,在一个空间里虚构一些人相爱,然后消失。诗人说,我们必须爱,然后死。是的,爱过之后死。多么幸福。

回归正题,故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青年的爱情经历。他与一个女子相遇。他们相爱。原本如此简单。可是,庸俗的是,这个女子已经结婚。把她放在云南,是为了方 便叙述——因为云南有着订婚的习俗,而且,云南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玉龙第三国。如同文本里所说的那样,在玉龙第三国里,人们是如此美好的活着。主人 公小秋告诉“我”,玉龙第三国,是那些殉情的人们在死后向往的地方。也是那些无法面对世俗的阻力、压力的恋人们的理想国。然而,我的本意却不在于此。一个 青年与一个女子相恋,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元旦开始到秋天结束。然而,青年用记忆来给自己的爱情赋予了生命。他通过对人的述说获得了一种关于爱情的回忆。也是因为如此,他构筑了他的青春年华。他原本夭折的爱情,经过了他的述说,重新获得了生命。至于小秋,她从此活在他的记忆里。活在他的生命里。

然而,到了最后,梦和记忆——血红的记忆——是必须退潮的。于是,另一个她出现。而这个她,其实只充当了一柄锤子,这柄锤子击碎了他的一切虚幻的梦想。甚 至,还打碎了他的青春。他时刻的说,自己老了,说自己忘记了小秋。他对青春的逝去感觉到深深的悲凉——尽管这悲凉表达得并不充分。他越是说忘记,就越是无 法忘记——这是人世里基本的道理。

以上是我写的时候的理想。然而,失败了。写到后面,我发现无法让“周小刀”醒来。仓促的结尾,有些兀然。而且,我敢肯定,看过的人一定会说,不明白说的是什么。于是,这所谓的实验小说,便沦为常见的爱情小说。所以,失败了。

以此纪念我的青春和远去的爱情。

在洁白的玉龙雪山里,存在着一个世外的桃源。它的名字,叫做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人们相爱,如此简单、美好。

在 洁白的青春岁月里,存在着一种甜美的情感,它的名字,叫做爱情。有人说,爱情随着人的走远而消失。然而,爱情,有时候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我们的叙述里, 我们顺着时间之路一直的往回走,走出无限的可能来。我们也顺着时间之路一直的说个不停,所有的存在,开始跟叙述有关。所有的幸福,也跟叙述有关。那么,我 就用叙述,去完成我的爱情之路。

正一

"其实不是我不想说,问题是,就算是我说了,你会知道不?"我最不耐烦的就是这种人的了,一整天嘁嘁喳喳的问个不停,不知道伊的腮帮是不是鱼鳃进化来的。

"小刀,你说嘛,求你了。我要听,我要听。你说了我不就知道了么?"我狂晕,她怎么连撒娇的招数都用上了?真受不了。

"好了,你要知道什么?不对,你想听什么?"如果她再发作一次,我肯定会找块豆腐撞晕她算了。

"我要听故事,爱情故事,而且是你刚才说的爱情故事。"伊的脸上充满神往,或者,这真的是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好吧,那你去过云南么?"我问。"干嘛,这故事又不是说我的,干嘛要问我去过云南不?"她小脸一拉,像是有些警惕。"好吧,不问了。"奇怪,为什么女人总是如此的奇怪?我不就是问她去过云南没有而已,这还不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铺开啊。

正二

那 是一九九六年的夏天。嗯,对,大约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把衣袖捋了捋,天气有些热。对了,其实我也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的时光了。这天气一热,人的记忆就老 出问题。伊的眼光开始有些迷离起来,就像这莫名的记忆一样,看来,让外人进入自己的记忆实在是件很迷离的事。不过,既然她要听,我就说吧。当然,她若果不 想听,我想,我也会滔滔不绝的说下去。是的,我停止不了诉说,如同停止不了这时间。

记忆中的我是个年轻的伙子--用云南话说的时候,总是 把"小伙子"的"小"字去掉,这样说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年轻。可是现在倒没人这样叫了。你说,那时候的你有多年轻?伊眯了眯她漂亮的单眼皮,猛不丁的 问了句。总之,很年轻,至于有多年轻,噢,想不起来了。我本想找一个比喻句来回答她的,可是无论我怎么挑选,依然找不到可以构成我曾非常年轻过的证据。我 失败了,于是,我不知道。

对了,那时候肯定要有一个跟我同样年轻的姑娘,只有这样,故事才会进展下去,而且,会很漂亮。伊问,那女人漂亮 不?她轻易的把我口中所说的"姑娘"换成"女人",真不简单啊,女人。漂亮?当然,那时候的她在我的眼里漂亮得一塌糊涂,怎么形容呢?对,就是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的漂亮。伊瞥了瞥她的单眼皮说:"你才一塌糊涂呢"。我没理,伊怎么会知道,我见到那位姑娘--我们还是叫她小秋吧,当然,叫小夏她也不会反对, 因为她只在我的记忆里走来走去而已--的时候就是一塌糊涂的状态:一塌糊涂的笨。小秋,记住了,她叫小秋,我喃喃自语的重复着这个名字。你知道,我是怕我 可能忘记了她。伊翻了翻白眼说,你会忘记她?那个小秋?切。我没有去辩驳她,她还小,她会懂么?"我和她是在一个街道上认识的,嘿嘿,是不是有点传奇色 彩?"我在脑海里追寻着我和小秋相遇的画面,完了,我不知道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了。有时候会忽然的忘记了某个相识已久的人,怎么也想不起来,或者这就是老 去的象征吧。

"在街道上相识?"伊问。嗯,你听我说完,好吗。我像是找到了那些记忆中的光线了一样,声音也降了八度。要捕捉到这稍纵即逝的光,是多么难的事情。

那 时候的我正年轻得几乎有些无所事事,街道上不知道是谁唱的歌:"大理三月好风光哎/蝴蝶泉边好梳妆/蝴蝶飞来采花蜜哟/阿妹梳头为哪桩/蝴蝶飞来采花蜜哟 /阿妹梳头为哪桩"我忽然有些惊奇起来,还好,这里是云南,只有云南才有这样的歌儿啊。阿妹和阿哥,在这里你怎么叫都不矫情。我顺着歌声走进一间花店。刹 时,满眼姹紫嫣红的,花朵们错落有致的被安放着,然后又自己盛开着。我几乎被花香冲昏了头脑。这是什么花,我问身边的一位姑娘。这个呀,这个是勿忘我。我 惊诧于花朵有这么诗意的名字之外,还惊讶于她的声音。她的声音真好听,对,好听得一塌糊涂。她仿佛看出我是迟疑的,于是又详尽的把勿忘我介绍了一番,包 括:产地、花语、该送给谁,甚至还有价钱等等。我听完后掏了钱给她,我要两束。然后就迷糊的出了店门,把勿忘我抱在怀里,多有感觉。天,刚才那位姑娘居然 跟着跑了出来!我可是给了钱的啊。我听到她隐约的喊着,应该是叫我吧。我停下。"给,这是找给你的。还有,还有,我不是卖花的,我也是顾客。"她的怀里抱 着一小扎玫瑰,气喘呼呼的说着话。完了,我是不是犯迷糊了?我羞赧的接过她递来的钱。谢谢。"不客气,对了,你叫周小刀?好特别的名字。"我的上帝,她怎 么什么都知道?"嘿嘿,这是你的身份证,是花店里的人给我的。"嗯,我叫小刀。削苹果的小刀--除了自以为是的幽默,我几乎无地自容了。"我叫小秋。"她 好听的声音在我的记忆里开始回响着。那时候的街道,在我的嗅觉里,只有勿忘我的香气和玫瑰的花香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然而,让我记起这个场面 的不是因为花的香气,更多的是因为那个如飞而来,又如飞而逝的少年。就在我们彼此介绍完自己的时候,一个开着摩托的少年飞驰而来,他不时的回头看身后,对 前方的路关注得很少。一个拙劣的情节就在这个时候上演:出车祸了。少年在转弯的时候装到一辆卡车,然后,他的身体飞了起来,在摩托车轮子还没有完全停止旋 转的时候,他落下。一动也不动。小秋几乎晕了过去,我的手心出了汗,头皮发麻。然后小秋就倒在我的怀里了。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拥抱之一--如果这也算拥抱的 话。

很抱歉,小秋,我记住了我们的相遇,竟然是因为那个少年的鲜血。

回去的时候,我把其中一束勿忘我送给了小秋。勿忘我,真的能勿忘我么?

正三

这 时候的我中断了叙述。因为,小秋,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从那以后是怎么跟你一起度过那些日子的。"怎么不说了?"伊的眼睛不再是迷离的神色了,却仿佛来了兴 致。可是伊怎么知道,我疲倦了。我只有藉那少年的鲜血来冲击我的神经--只有这样,我才能展开我关于小秋的回忆。我忘记了。我对伊说。"你怎么能忘记 呢?!你怎么能忘记啊?!"伊的神情很急,仿佛还带着恼火。"好吧,让我歇会,接着说。"有些故事,是必须讲完了才能完全忘记的。我喝了口开水,夏天的热 气让空气里充满莫名的沉郁,云朵被压得低低的,城市里找不到一朵鲜活的花来。路边的芒果树上落满了灰尘。对,这跟多年前的夏天如此相反。我有些沮丧的找到 了一个记忆的切入口,只是,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么?

有一天小秋对我说,小刀,你知道玉龙第三国么?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玉龙雪山。只 要一想起玉龙雪山,我就感觉到一种心旷神怡以及心底的无上清凉--尽管我没到过玉龙雪山。小秋听着我对玉龙雪山的叙述,神色竟有黯然。云朵在这片南方的天 空显得非常的高远,这四周都开满了鲜花,路边的树极少惹上尘埃,由此,我实在想不出能让小秋神色黯然的理由。而且,重要的是,我们就在一起。尽管我们的故 事情节不再迷人,然而却足够让我为之臭美不已。小秋,小秋,你在想什么?什么是玉龙第三国?

"在玉龙雪山深处,有一个美妙的地方叫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人们不愁吃穿,不分高低贵贱,没有远近亲疏,和和睦睦,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这个美好的地方,一直 成为纳西人民的理想王国。"小秋用教科书般的语气对我说着这样一个地方,当然,我毫无置疑的相信她。关于这一个记忆的场景,我是凭藉着纳西民族的情歌来作 引子的。对不起,小秋,你依然不能成为我记忆的索引。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的纳西朋友为我们唱了一首情歌--当然,我是听不懂的。但是,我却在旋律中感知到 了乐曲里的深情。

多年后,只要我一听到奇异的音乐,我总会先想起雪山,安静无比而又具有巨大倾覆力的雪山。然后,才是你,亲爱的小秋。

正四

我停下了,因为回忆不能是漫无边际的,因为我们都容易让自己陷于虚构的幸福当中去。伊默默的看着我,我惊讶于她的安静。

"后来呢?"伊问。后来?后来小秋对我说,她在家里其实早已经订婚了。是在她17岁的那年订的吧。我们相处了两年又一个月零七天,然后,就彼此分开了。我若无其事的回答。"你!"伊竟有些恼怒,或者让她恼怒的是我的若无其事,女人总是对女人怀着同情,然而,男人呢?

你 知道玉龙第三国么?我问她。"知道。"她的回答坚定。"玉龙第三国是纳西族的向往之地,许多青年男女出于对包办的婚姻不满和无奈,怀着对自由爱情的向往, 双双面朝着玉龙雪山殉情,梦想能在死后进入玉龙第三国。"我惊讶起来,惊讶的是她为什么能如此准确的说出小秋没有对我说的话。

正五

故事或者到结束的时候了--虽然回忆从来不会结束,除非回忆的主体死去,而回忆的对象,是从来不会逝去的,她/他永远存活于我们的记忆当中。

是的,或者是伊出场的时候了。

伊 清了清嗓子,她说,"小刀,你知道我是谁么?"我看着她的脸,明明灭灭的,"我知道,你就是来击碎我的回忆的人。我知道,打一开始我就知道了。"伊像是看 一个侏罗纪公园里恐龙一样的看着我,"你知道不,我认识小秋。而且,我们很熟悉。""是么?"我不置可否,对这时光里变幻无常的事物我已经失去了固执的坚 持,而且,我变得有些淡漠了。伊沮丧起来。"她在21岁那年嫁给了我哥哥。17岁那年,她被家族里的人许配给我哥哥,也就是跟我哥哥订婚。""而且,有一 种现实是………"伊开始说话,我知道,她一定会滔滔不绝的说下去,等着瞧吧,所以,我等着她把话说完。"小秋只活了22岁。"我很奇怪的看着她,她怎么不 滔滔不绝的说下去?她为什么不说了呢?这就是她想告诉我的话么?我看到一片血红的记忆开始退潮,但是它首先把我湮没,把我的青春冲刷得空荡无比。

正六

是 的,小秋,我认识你的时候是在你22岁的那一年的1月1日。我们在街道上相遇。也是出了花店之后才认识彼此的。你说,在我们相识后的第七天,你爱上了我。 也是在这一天,你告诉我什么是玉龙第三国。上帝用了七天的时间,创造了世界,然后,在无数个七天当中,他让我们相爱。然后,你说,你在17岁已经订婚了, 在21岁的时候结婚了。可是,那只是构成一个家庭,而没有产生爱情。就在那一天,你在我的怀里哭了。是的,那是我第二次拥抱你。

可是,你没有告诉我,向往玉龙第三国的人们,会双双的面朝雪山,走向天堂。

就 在那一年的秋天,我们还是像往常的那样去买花。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跟我远走他乡。我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我给你买了一束白玫瑰花,而你竟然给我买了束勿 忘我。我们走出花店,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你被那个少年撞得飞了起来。好多血,多得把你胸前的白玫瑰染成了红玫瑰。红玫瑰,是啊,只有红玫瑰才能代表我们 坚贞不渝的爱情。从此,你开始搬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居住,你依然活在我的记忆里。只是,有时候我把你藏得太深,以至于怎么也想不起你的模样来。可是伊对我 说,你已死了多年。不会的,不会的,伊骗我,我们相处了很久很久,你看到没有,你给我买的勿忘我依然还在,只是变成了干花而已,可是它依然鲜艳。

还 有,还有什么呢?你在我生活里痕迹依然清晰无比,每天早晨让我按时醒来的闹钟,每天固定不变的早餐习惯。然后,每个星期我都要找一家花店,我并不需要鲜 花,我只是想看看那些花儿,看看它们鲜活的模样,如同有你在身边,和我一起挑选鲜花--这个放在客厅最合适,而这些最好放在卧室。至于勿忘我,则要放在我 们进门第一眼都能看到的地方。

可是,小秋,故事终究是要讲完的么?你走后,有没有找到那玉龙雪山?有没有去到那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一切都美好无比。

正七

小刀,是时候了。已经讲完的故事,就不用再想起。

后记:负一

故 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青年的爱情经历。他与一个女子相遇。他们相爱。原本如此简单。可是,庸俗的是,这个女子已经结婚。把她放在云南,是为了方便叙述--因 为云南有着订婚的习俗,而且,云南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玉龙第三国。如同文本里所说的那样,在玉龙第三国里,人们是如此美好的活着。主人公小秋告诉" 我",玉龙第三国,是那些殉情的人们在死后向往的地方。也是那些无法面对世俗的阻力、压力的恋人们的理想国。然而,我的本意却不在于此。一个青年与一个女 子相恋,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元旦开始到秋天结束。然而,青年用记忆来给自己的爱情赋予了生命。他通过对人的述说获得了一种关于爱情的回忆。 也是因为如此,他构筑了他的青春年华。他原本夭折的爱情,经过了他的述说,重新获得了生命。至于小秋,她从此活在他的记忆里。活在他的生命里。

负二

然 而,到了最后,梦和记忆--血红的记忆--是必须退潮的。于是,另一个她出现。而这个她,其实只充当了一柄锤子,这柄锤子击碎了他的一切虚幻的梦想。甚 至,还打碎了他的青春。他时刻的说,自己老了,说自己忘记了小秋。他对青春的逝去感觉到深深的悲凉--尽管这悲凉表达得并不充分。他越是说忘记,就越是无 法忘记--这是人世里基本的道理。

结婚

  我有一个漂移多年的梦。梦里,我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上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她是我的新娘,洁白的新娘。我赶着一匹疲惫的马——它原本是多么的神采飞扬的啊。它陪我奔行多年。它去遥远的地方,忙忙碌碌。它去不了遥远的地方,依然忙忙碌碌。
  是的,我们都习惯了,把它叫做青春。

  一
                 
  小飞发给我一根烟。
  在他要给我点火的时候,我把他的手推开,然后,狠狠的把烟踩在地上,脚后跟作了个漂亮的100度旋转。
  “说,你想怎么样?不就是结婚么,会死人吗?”小飞这人就这德性,啥事都不说,就知道闷着像个实心球一样,一推就动一下,不推就发呆直到发霉。小飞秉承了他积压多年的德性——还是什么都不说。他又把一根烟抽出来,放在嘴唇上,也不点它。估计这时候的小飞肯定可以迷死几个小女生,然而跟他结婚的人却不是小女生,而是女人。女人,你明白吗,小刀,你知道什么是女人吗?有一次小飞咬着舌头,吐着酒气对我说。那一次,他正式失恋。那个跟了他五年的姑娘坐上别人的跑车走了。那一次,在我来不及回答他的时候他已经倒在电线杆旁边了。
  小刀,你知道什么是女人吗?小飞这时候忽然用叼着烟的嘴唇问我,话没说完烟就掉在地上。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又问起这个问题来。我当然知道,女人不就是雌性动物么。可是我发现他的眼光有些期待的时候,我竟然有些不忍心说这么贫的话来。我不知道,因为我是男人。我严正的回答他。他忽然低下头,把刚才他掉在地上的烟捡起来,吹了吹,放在嘴里,点燃。灰青色的烟袅袅的升起。他转过身去,看着落在河面上的暮色。他多像一个冒烟的人。对,一个冒烟的年青人。夕阳及时的把他吞没,在我的眼里,他失去了自己的颜色。
                 
  二
                 
  我是在三天后见到小飞的结婚对象的。她叫小娥,很普通的名字。
  我对她的第一面印象是,这人好像在那里出现过呢。然而,确切说,在我这个年纪,认识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是女人呢,所以,见到的大众面孔肯定都差不多吧。我也懒得去想,反正又不是我的结婚对象。“这个脸上有些许雀斑的女人,将成为小飞的妻子。”我心里默念着这样的句子,仿佛怕会让自己遗忘了似的。
  老实说,我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并不好。小飞在介绍我的时候,她的脸上布满了乌云。我说,你好,我就叫小刀,很高兴认识你。然而她好像一点也不高兴的样子。随意啦,我依然面带微笑,我对女人的信任在几年前就消失殆尽了,所以说,我不知道什么是女人,或者说,我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或者这个无礼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吧,我略微的安慰自己,不带遗憾。小飞这时像也发现了什么似的,你怎么了?不舒服?不舒服就先回去吧。小飞对她说。
  这时候小娥的脸上忽然多云转晴,不,就像在乌云欲雨的状态下,日头猛然跳了出来一样。小娥做了个很女性的动作,脚下莫名的一滑,身体一软,倒在小飞身上。小飞的脸这时候却是哭笑不得,像是怀里抱着一个心爱的刺猬一样。我不舒服,我要回家。小娥对着小飞说。
                 
  我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手里那着准备好的面包、水以及水果,说好了的,我们一起去爬山的。我一边骂自己是个笨蛋灯泡怎么会答应跟他们一起,然后又一边想着,到底,什么是女人,我欠谁了?我用力的把手甩出去,以便让手中的苹果被扔得更远。在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苹果将落下,腐烂。
  我摸了手里的另一个苹果,还好,光滑,洁净,如同我的额头一样,年轻。
                 
  三
                 
  小娥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握着大号的湖笔在纸上挥舞。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有些心神不宁,心里总是有些东西在奔突着,让我不安。这时候我会让人跌破眼镜似的坐下来,干什么呢?对了,就是写毛笔字。至少,我可以在纸、笔、墨的相互抚慰间得到一些平静。然而这一爱好被小飞嗤笑不已,什么玩意,都21世纪了,还练毛笔字,外星人。是的,外星人的爱好。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小娥走进门的时候有些惊讶,你还在写毛笔字么?当然,我比她更为惊讶,她怎么会来的?而且,她怎么知道我写毛笔字的?这个外星人的爱好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啊。转而一想,她是小飞的未婚妻啊,怎么会不知道。你好,你找我………有事?我这时候才醒过神来,她对我不是非常厌恶的么?
  难道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的么?小娥手里提着我的毛笔说。天啊,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变得这么夸张的?我几乎让自己的这个念头脱口而出。没…。没有,你有事就尽管说吧,能帮我一定帮。我有些慌乱,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了。
  你,也,会,写,毛笔字?我一字一顿的说,主要是我要让自己平定下来,而且,这小飞的结婚对象居然会写很漂亮的毛笔字,这外星人的爱好怎么也会传染到她的身上?更让我郁闷的是,她写的字居然是:结婚。我怎么不会写了?她转过脸来,眉毛一扬,脸上的雀斑生动起来。老实说,她还算是个漂亮的女孩。
  我认识你吗?我为自己的口里说出的话感到吃惊,我怎么会这样问?脑袋一片空白。
  你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你。这时候我的脑袋不是一片空白,眼前却是一片漆黑。怎么回事,她怎么会认识我?!真让人悚然,我发誓我是第二次见她啊。
  小刀,你今年多大了?小娥问我。她的声音和发问让我猛然想到《聊斋》来,像是有前世今生似的,难道,我们真的相识过?我干咳了下,28了。我第一次在一个年轻的女子面前有了一种苍老感。我的那些青葱的日子,都去了哪里?4年前,你应该是24岁吧。那时候,我才19岁。小娥轻轻柔柔的说,像是说着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童话一样。小娥的脸开始在我的脑海里幻化,我知道,这个童话我并未参与过编剧,我对此一无所知。是的,我宁愿仅作如是想。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也会喜欢写毛笔字的么?小娥猛然从童话里发问。我当然想知道,因为我不知道。我恢复了往常的语气,对,我变回了平常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有童话。因为我看过一个人的毛笔字,在四年前,不,或者是许多年前吧。嗯。我应了一声,看着她满脸的回忆,我知道这时候我多么不合时宜,手心里的汗水提醒着我,我开始有些惶惑了。
  知道这个人是谁么?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漠然起来,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就是这个人。她从包里的一个硬皮笔记本中抽出一张照片来,小心翼翼的,她的声音开始低缓起来,我听得出。就是他。她给我看照片。
  “小刀,在家不?踢球去!”小飞的出现让我感觉到天旋地转。上帝啊,这是童话故事还是聊斋志异?怎么都是如此神奇?小飞穿着球衣,橙黄的意甲的拉齐奥队球衣在有些微暗的屋子里变得昏黄起来,一如他现在的眼神。我的脑海中有一个洁白的身影划过,瞬间飘远。
  “走不走啊?踢球去!”小飞用球撞了撞我,我从冥想中惊醒。小娥这时候竟然还站在一边,手里捏着那张照片。
  我不去。我说。然后走出屋子。日头真他妈的辣,我随意找了一个方向,走下去,任凭汗水直流。
                 
  四
                 
  小飞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洗头。明天就是他的婚期了,我必须把自己收拾得妥当些才对得住伴郎这个称号。
  小刀,跟你说点事。小飞坐了下来,我低头从下往上看着他。他平常都是站着说话的啊,他平常就爱用一个句子把所有的事情说完,那种语气很年轻,我极其怀念。
  什么事?我捏了一下头发,盆子里居然有好多脱发,天啊,我真的老了么?
  我打算明天去浙江,或者说,江浙。小飞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着。什么?!你去要江浙干什么?我不顾头发上的水,仰起头来,冲到他的面前,几乎要扯住他的领子。
  小刀,我,要去江浙。你明白么?小飞正视着我。我茫然的看着他,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除了愧疚,我还能有什么?
  小刀,你老了。小飞看着我,仿佛是逼视着我似的。你不结婚了么?我用提问回避了他的逼视和尖锐。头发上的水缓缓滑落到我的鼻尖,仿佛如同一场积压多年的命运一样降临。
  不结婚了。她爱的不是我。小飞撇下这句话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小飞的身体很快消失在拐角的地方。他比我年轻,我知道。他要远走他乡了,我知道。
  爱情呢?见鬼的爱情。去他妈的。
                 
  五
                 
  我去送小飞了。开始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说,我也什么都没说。
  车站的人真多。有人拥抱,有人接吻,有人打小孩,有人剪脚指甲,有人睡觉。重逢的人在笑,分别的人也在笑,笑着哭。一个年轻的孩子在他父亲的带领下,走进车站,他多么年轻,他可以四处走走,看看,对什么都感觉到新鲜。其实你也可以这样。小飞率先开口了。他顺着我的眼神,他知道我的想法。是吗,我感觉自己真的老了,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我无力的坐下来。小飞不再说话,直到他上火车。
  这是给你的。小飞塞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我握着信封,像是回到了那些青葱无比的日子。这应该是个充满诗意的黄昏吧。火车很快就不见了。夕阳并没有把火车淹没,而是火车开进了黑夜深处。穿越黑夜,就是黎明。
                 
  六
                 
  小飞给我的信封里,分别有两个不同的信封。一个厚,一个薄。薄的是小飞的。厚的,是小娥的。
                 
小刀兄弟:
见字如面。嘿嘿,这是你往常写信的开头,我挪用下。
  不必惊诧于我此时的行为,你知道,我从来都不是个冲动的人。对了,我是个有冲劲的人。哈哈。这一次去江浙,是我考虑很久之后才做的决定,所以,我绝不回头。至于为什么要去江浙,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我不能老死在一个地方,我不能让自己的生命就这样的燃烧殆尽。你常说的,人生苦短,多走走、看看方才对得起自己。嘿嘿,我现在是遵循你的路线去走。
  说到结婚,你还记得我问过你的问题么,“女人是什么?”其实那问题对我来说应该转换成“结婚是什么?”结婚是不是给这庸常的生活增添了一道无法越出的篱笆,让这生活更加的庸常无比?我甚至感觉到可怕,我将面对更多的庸常的生活,我是否跌进了一个轮回中去?
  差点忘了小娥的事。那天忘了对你说,小娥虽说是我的未婚妻,然而,我发现我并不爱她。从一开始我就发现这一点。所以,我不会跟她结婚。你也不必因此而内疚。
  走了,不习惯写那么多字。下回在电话里说吧。
                            兄弟:小飞
                 
                 
小刀:
  你好。
  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是好。那天小飞介绍你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是的,我认识你。然而你不认识我。你认识的是我姐姐。对不起,我又掀起了已经落下的帷幕。其实我比我姐姐更早认识你,然而,你却先认识我姐姐。我认识你时,我18岁,就在那一年,我也开始重拾起荒废多年的毛笔字来。在我19岁的时候,你认识我姐姐,我20岁的时候,你们走在一起。我21岁的时候,你们恰好说要结婚。本以为我会做你们的伴娘的,跟自己最爱的人一同走进教堂,即使不是我的婚礼,那也是幸福的。然而,那一年姐姐离开了。她是跟一个30多岁的男人走的。她得了一种病。这就像电影一般的故事,没想到竟然落在你们的头上。那时候,你走得无踪无影。姐姐在第二年回来了,她没病,一张错误的病历单让她付出了青春。一切就像是电影,甚至比电影还要精彩。我开始对命运深怀恐惧,就在那一年,我决定去找你。然而,我认识了小飞。你知道,他是个好人。虽然,我爱的不是他。
  我还是找到了你。然而,我发现你已经不是过去的你。是的,我是说,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个你。我喜欢的那个小刀,他一直停留在那一年,那一年,他21至23岁不等,他有着锋芒,有着锐气。总之,那一年的你才是我喜欢的你。而现在的你,不是。
  我要走了,如同小飞一样,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是你常说的很远的地方。我找到了你,却也失去了你。当然,记忆永存。请允许我带走你的一张照片,其余的都还给你。
  希望你过得好。祝你平安、愉快。
  握你的手,拥抱。
                 
                           你的朋友:小娥即日
                 
                 
  七
                 
  公元某年某月某日,深夜。我做了一个许久而不得的梦。一辆马车从天边远远的驰来。那天边的云彩,以燃烧的姿势向我示威着。已是青春日将暮。我还梦见了漫天的星光,一个女人轻轻柔柔的走向我。
  她是谁?我不认识她。我们在鼓声里牵着手,走向教堂或者旷野。是的,我们结婚。
  她是谁?对不起,我不认识她。

《春末的南方城市》及其关键词

导读: 
 《春末的南方城市》与李志的歌有着天然的联系。李志的歌里说,青春过后我们还有什么?是的,青春过后我们还有什么?在雨水的声音里,我听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焦灼燃烧着歌者的脚踝。在雨水里的青春,在大街小巷里奔忙的青春,谁能够体会?写这个文章的时候,心里总是想着自己身边的人。就是那个开三轮的孩子。从我认识他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开始不停的问着我关于外面的世界的事情。然而我只能笼统的回答他。他的朋友去了深圳,然而,又回来了。他在嘲笑他朋友的同时,殊不知,也嘲笑了他自己。嘲笑了在乡村里奔突的少年们。他们什么地方都想去,结果,贫困的生活让他们什么地方也去不了。他们乖乖的结婚生子,就此终老。在他们有能力四处周游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什么地方都不能去了。因为家庭已经长在自己的身上了。无法割舍。

  青春的易逝使我感觉到一种敌意。对岁月的敌意。然而,我打不赢这样的仗。同时,我对着远方有着莫名的恐惧和向往。同样,我认识的少年们他们也有。他们也向往。然而,他们却不能去什么地方。即使他们去了,他们也只能失望而回。这就是梦想的破灭。少年们对梦想的念念不忘让我感觉到愧疚和无奈。

  而中间的关于同居者的描写,则符合这个时代的实际。是的,这是一个同居的时代。幸福与暧昧并存。撕裂与凝结并存。而梦想,与现实的关系则是如此的暧昧,以至于二者可能会联合的出现欺骗你。他们成群结队,而一些人却是独居。身体和灵魂上的独居。然而,同居却也意味着轻易的被抛弃或者抛弃。

  至于黑头发的人,则是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人的缩影。他被乡村和城市抛弃。他是真正的边缘。有一种孤独让他近乎麻木。给他一个诗意的归宿,实际上是幻想而已。同样,冷漠的人群,渐渐的蚕食着人们的温暖人生。你怎么会明白呢,他们如同流亡者。如同那些被放逐的人们。彭湃有首绝命诗说:
  急雨过江东,狂风入大海。
  生死总为君,可怜君不解。


  无色的气味则隐喻着家与故乡的味道。生活在别处,就是这种味道。

  在文中出现了颜色这样的线索。绿颜色,代表着青春年少,然而它却遭到了践踏。褐衬衣,带着血色。意味着冲动的年华。残酷青春,带着热情,然而,却无法渲泄。想远走他乡,却怎么也离开不了。白衣服本身是如此美好的颜色,然而,却被用来隐喻同居。黑头发是这个世界黑色的伤口,那些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人群,同样有可能被村庄抛弃。无色,故乡只是一个无色的存在。
  至于城市,在每一段中都有一个城市。深圳或者北京,或者这个小城。可是,无论在哪个城市,青春都以一种光一般的速度消逝。热情也正在消退。中年的来临,让人恐惧。至少,让我恐惧。南方的城市,潮湿,大雨滂沱,无处可去,无处可逃。欲望滋生的世界,潮湿的城市,无边的雨水,无边的孤独。
  春末,春天远去了。青春,也跟着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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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绿颜色
                 
  一个开三轮的小孩对我说,大哥,那个去了深圳的人又回来了。我坐在他的车后面,路面很不平,颠簸不已,像是特种兵训练。什么,他回来了?!我大声的在发动机的轰鸣中问他,其实我已经听清楚他说的话了,可不知为什么又神经质的想确认一下。XXX又回来了!他扭过头,把车减速,然后认真的对我说。他的神情异常的认真,我在我的脑海里又确认了一遍他的神情。是的,异常认真。而且,我清楚的记得,我当时感到心慌。可是,接下来他竟然笑了一下,带些不屑,还有嘲笑的成分。他忽然间又把三轮车加速,两旁的荒草开始明目张胆的摇曳起来,这让人心慌。我用力的抓紧车篷的铁杆,一路轰鸣的路过一大片的玉米地。
  好绿的玉米地。这一句话猛然从一个路口撞向我。
                 
  二、褐衬衣
                 
  他姓黄。我看着他用笔在我的收据上认真的签名。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的认为的。他认真与否我实在不得而知。他今年15岁,不对,或者16了吧。他开三轮大概一年了吧。你怎么不去上学?还是不想上?我跳上车。想啊,可是家里没钱,要不你帮忙资助一下。他笑了笑。我沉默。今年9月我就去上学。他踩动引擎,褐色的衬衣开始随着风飘起来。
  大哥,你去广东么?他问。去过呀,怎么了?我没去过,对了,深圳是不是很漂亮啊?他又问。嗯,很大,很漂亮。我舔了舔被风吹得干裂的嘴唇说。不知我能不能去,我还没到过什么地方呢。我猜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定也舔了舔嘴唇,因为风太大了。你为什么要去深圳?我把他身后的布帘子拉了拉,风太大了。不知道啊,反正就是想去。深圳不好玩。我随口说了句。我当然不是去玩的,他认真起来了。可是深圳的钱也不好赚啊,我来了兴头。可是好多人都去了啊,我也不是为了赚钱。他接着说。那是为了什么?我的脑海中映现一个白衣的少年来,真是莫名。不知道。他像说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一样的语气让我略略的失望。哦,是这样。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说些什么。
  听说你是从北京来的。他又问。是啊,我到过那。我盯着他的褐衬衣,目光直直的说。我还想去北京,不过肯定去不了。他开的车很稳,即使有些颠簸。北京好大啊。我实在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北京,而且我发现我的注意力全部都在他的褐衬衣上了。
  “你衣服背后的那一块是什么东西?颜色怎么那么深?”我在下车的时候问。“不是吧,哪里有?”他扭转头看了看,可是目光怎么也够不着我所指的那块地方。“噢,我想起来,那是血迹,一直都洗不掉。”“怎么了,怎么会有血的?”“没事,没事。小意思而已。”回程的时候,他的褐色衬衣又飘扬起来,因为他的最下方的纽扣掉了。我耽出头去,看着雨后的泥土,对了,也是褐色的。它的上面有车辙,鞋印,牲畜的脚印,当然,还有雨水滴落时的细微坑洞。
  下车的时候,我仔细的看了看他的褐衬衣,原来只有三个纽扣幸存在上面,难怪会在开车的时候飘得厉害。深圳好远啊,他手里拿着我递过去的笔,在收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说。
                 
  三、白衣服
                 
  这个初夏是被虚构的。
  我站在水泥楼房前,三楼阳台上晾着一个女人的所有衣服,零零落落,全是白色的。她一个人住的吧,要不怎么只有她自己的衣服?我并不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感到羞愧。我挥动胳膊,把短袖捋到肩膀上,看吧,我如此年轻。一个中年的男人腆着肚子从我身前走过,他目不斜视。一个中年女人从我身前走过,她也目不斜视。不,她回头看我了,我忽然才发现她的妆化得真恶心。或者她认为我更
恶心,竟然对女人的衣服有兴趣。整幢楼就只有女人的衣服么?我在心里自个儿的交战着。真可笑,那个大妈说不准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那条狗呢。我有些高兴起来,为这小小的胜利。一个男人忽然从那个阳台探头张望,他的脸上的神色让我感到了羞愧。是的,你不知道我竟羞愧起来。他的脸上神色暧昧,我低头,加快脚步,羞愧的穿过人群。
  路过一个商店的时候,落地玻璃光滑的表面映照出一个人像来。这是我,我无法不承认这个事实。一个女人衣衫洁白的从我身后走过,她的手里还挽着一个男人。对,那是他们,我也无法不承认这个事实。我想张口叫出来,然而却忽然忘了该喊什么,该叫什么。你们认识我么?我快步走过玻璃,又来到了人群中间。
  一个中学生手里拿着报纸,边走边看。我看着他手里的报纸,眼前忽然晃起那个女人的白色衣服。然后,街道上如同神降临了一般,怎么都是神的白色衣服?中学生的报纸上写着:XXX与XXX同居,惨被抛弃。同居!对,我终于想到了这个词,在满眼都是白色衣服的街道上如获至宝般满足。
  刚下过雨的南方小城,晾满了白色衣服。春天将尽的南方,长满了同居者。我站在二楼的阳台上,开始虚构着一个女人和我的生活:我们晾起白色衣服,我们神情幸福或者暧昧,我们,还去什么地方?

  四、黑头发
                 
  他的脸黝黑。但他的头发更黑,比什么都黑。对,比黑夜还要黑。稀里哗啦,他的手上下抖了抖一个黄色的塑料袋,里面竟然掉出一包烟来。他埋头就走,走在我的前面。一绺绺青烟从他的黑色头发里升起。在我看来,他长长的黑发已经取代了他的脑袋。看不见耳朵,看不到脖子,只有黑色的头发。他看起来并不老,然而,却也说不上年轻。他并不为任何事情悲伤。至少这一刻他的脸上表情空白。他从发廊、酒店、杂货店、面包店、性用品店前走过,这些并不属于他,所以他连头也不探一下,或者说是,连脖子不动的走了过去。
  他的左手边提着一个蛇皮袋,裤子比腿短了一截,露出他长满灰垢的小腿及脚板来。他走到那里,人们都会纷纷让道。他的烟很快就燃尽了。黑色的头发不再冒出青烟。他走得更快了。他一个人,对鸣笛的车辆熟视无睹。黑色的头发一绺一绺的向后飘动着。夜色把路都湮没了,然而始终没有能把他给湮没。他那么醒目的镶在这个小城诡魅的霓虹灯光里,如同一枚黑色的宝石,他在不停的游动,从不东张西望。他不属于这个地方,我妄自下了一个结论。我一定有一个属于他的村庄。对,从这里的任一个地方一直走,朝着一个
方向,走着走着,就会有一个村庄升起。我想他一定深谙这个道理,因为他就在一直走着。或者因为这里跟他眼中的世界相去甚远。而那像勋章般的村落,是否还戴在他的记忆里?他是一段被村庄遗忘的往事,因为他来到了城市。然而他又是被城市遗弃的当下时光,没有人会去珍惜。他的胃里肯定装满了亲人言语或者某个场景的对白。下雨了,他的头发在霓虹灯里发着细微的光,光渐渐暗淡,他走进了黑暗之中。
  这是一个个准确的隐喻:他从灿烂走向昏沉,从青春走向中年,从村庄走向城市。路越走越远,越走越黑。他要去什么地方,他还能去什么地方?黑色的头发终于隐入了黑夜,或者说,成为了黑夜的一部分。
                 
                 
  五、无色的气味
                 
  街道渐渐朦胧起来,就在雨水里。有人隔着玻璃朝外面张望,一辆巴士按部就班的行驶过来,停下,开门,关门,这动作重复过无数次,下一班车也会这样重复着。开始有一种气味在这个小城上游走,不,应该是有很多种气味在游走。炒鸡蛋散发出的香气、女人的香水气味、男人的汗臭、咸菜的盐味、蜂窝煤燃烧后的气味、烧鸭的肉味。这是别人的故乡,我吸了吸这繁杂的气味,再说不出什么话来。
  一个异乡人,靠在电话亭旁,疲倦,神色模糊。街道上,那无色的气味,占据了整个春天,溢过了以后的每个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