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志

【实验小说】少年七章(1-3)——谁的父亲死了

少年十四章配图

1.谁的父亲死了

小洛是头猪。小方对着对面的山喊。小方也是一头猪。小洛的小脑袋激动了起来,用尽力气对着山喊。我和小木坐在田埂上,吃着他俩煨过的番薯,西天的残霞正在变幻,我感觉到有一种东西在以无可比拟的速度正在退去。一时间有些失落,于是就咬了一大口手里的番薯。挺香的,比家里蒸的好多了。对了,小木就说过,野生的东西就是那个好啊,家里什么都不好。

小洛的小脑袋和小方的大脑袋正在激动着喊对方是头猪,我想正好,让他们多喊一会,这样我和小木就可以把全部番薯吃完了。小刀,你看,那是什么?小木忽然指着西天的云霞激动地说。一道艳丽无比的光在云层间穿梭。这道光仿佛是飞了很久,但却在我看到之后的几秒钟里消失不见。这时候我看到小木的头发在晚风里轻轻的扬了起来。我感到莫名的激动,就像小木看到流光那样激动,我拉了拉小木,你看……我一时间忘记了小木是看不到自己在暮色中模样的,竟然有些傻了,我们为什么看不到自己?小木调转他侧望云朵的头,看着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没什么。

这时候,大脑袋和小脑袋竟然吵了起来,只是他们都有些精疲力竭,他们两坐了下来,气喘呼呼的骂着,大脑袋说,你爸才会早死呢。不,是你爸,小脑袋不甘示弱。他们一来一往的,彼此说了很多次相类的话,真不知道他们的爸爸上辈子惹了谁了,竟然要死那么多次。我和小木凑了过去。好玩,小木拉着我走过去的时候说了这句话,当时我的心里竟然闪过那道流光。同时,我的眼前仿佛有一条河像一头野马般的向我狂奔而来。一时间,汹涌无比。可是小木依然在说着笑着走向小洛和小方。难道他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我心里感到一阵悲伤,却无法言语。

当我们在小方和小洛身旁坐下的时候,那一对争吵不休的脑袋已经停止了彼此的谩骂。他们额头上的汗水闪闪发亮,这又使我想起那一道流光来。他们好像都累了,阳光像一条缓慢移动的蛇慢慢的爬离山岗,他们这两只小兽,瞬即的看不到太阳底下自己的影子。傍晚,如同不可收拾的洪水一样漫过了我们的头顶。这时候,我们身后的村庄有人声沸腾,隐约的带着哭声和叫声。西天的彩霞,绚丽无比的闪了一下,黄昏在一刹那间被葬入了天空。我的内心里,猛然涌现一个訇然而倒的物象。不安的感觉迅速铺开。小方和小洛的脸上甚至带着焦灼的神情。事到如今,我依然无法得知,当初我为什么用了这样的一个词:葬。

我们脸色仓惶的走进村庄,而且,都带着悲伤。有人脸色黯然的走过,一个人低声说,真是可惜,这么早就走了,家里的小孩和老人怎么办?另一个人叹气,低头走路,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小方和小洛的脸上开始愈加的苍白,我知道,他们都在害怕,害怕今天下午对方的咒语会应验。一只不安的蝙蝠像我们一样仓惶的从一栋房子里飞出,它滑翔一圈,进行着线路纷乱的低空飞翔。这时候小方和小洛再也忍不住气了,他们如同夺命般各自飞奔回家。淡淡的夜色里,他们像是两只低飞的蝙蝠,随风而动的衣服成了他们的翅膀,一晃身子,他们就没入了黑暗中去。

我和小木并没有惊慌,因为我们的父亲都外出去了。然而,我却始终忍不住悲伤。究竟是谁的父亲死了?

第二天一早,小方和小洛都来叫我。他们显得平静许多,他们说,他们的父亲都活着。我吁了一口气,仿佛从一个黑色而巨大的梦中醒来。小木拉着我,到了拐角处,小刀,我昨晚做了个可怕的梦。“什么梦?”我梦到有人死了。“谁死了?”不知道,但我确定我就站在那个人的床前,而且,我哭了。“你为什么要哭?”我开始有些恐惧,因为我也做了个同样的梦。不知道,或者那个人是我的亲人。小木沮丧而不情愿的说出最后一句话来。

那是1990年的某一天,清晨或者黄昏,我们走在纵横交错的田埂上,想着那个死去的人,他再也不能走在阳光里了,心里不由的感到无比的悲伤。

那天,小方和小洛联手折了一只白色的纸船。他们把它放在水里,小木学着那些道士一样,口中念念有词,我把随手带来的纸钱点燃,火苗瞬即的在纸船上蔓延,火焰在阳光和水波间显得微弱无比。

小木,你刚才念的是什么?小方问。我念的是《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小洛的小脑袋晃了起来。在1990年的我们看来,只有这样的诗句方才合适这悲伤。

一只巨大而黑色的鸟儿在河面掠过,我们挥动手臂,在空中,划出一双双翅膀。

谁的父亲死了,请告诉我该如何悲伤?

2.把小刀交出来

你说,有些东西是否需要刻下来才不会让我们忘记?
我不知道。即使有些东西刻下来了,它们还是会消失的。

小木满头大汗的趴在分给他坐的桌子上,手里拿着我借给他的小刀,用力的刻着些什么图案。我漫不经心的看着窗外的苦楝树,知了的喧嚣让我更加的烦躁起来。闷热的空气里,带着所有人的汗味。这使我想到了逃离。逃离这个地方。小木依然那么认真的在他的桌子上刻着什么。

小洛这时候开始咳嗽,声音大得让我更加的烦躁。不用说,肯定是老师来了。小木这时候似乎已经入迷了,根本不知道胖子老师已经到了他的身旁。小方耽起脖子,幸灾乐祸的看着胖胖的老师走向认真的小木。我心里更是莫名的焦急起来,那把小刀可是我的啊,我怎么能让那个死胖子带走?!

胖子敲了敲小木的桌子。小木一惊,迅速的把小刀收了起来。交出来。胖子言简意骇,不留情面。小木满脸惶然,脸色大变,报告老师,交什么出来?胖子大怒,一扬手就给了小木一个耳光,交出来,小刀!我坐在椅子上一惊,我还以为他叫我呢。不给,这小刀是小刀的,小木带着哭腔,眼睛红红而倔强的对胖子说。胖子脸色灰暗,像一只乌鸦般恶毒的看了看小木,接着又把目光投向我。我用力的握了握自己的手,让自己镇定下来。该死的小木,该死的胖子。心里骂着,却不敢说出来。在我正担心着胖子是否会走过来质问我怎么把小刀借给小木的时候,小木的同桌二狗同学发出一声惊呼,他指着小木的桌子,像是发现了铁臂阿童木就在自己身边一样惊讶,“张红云?!陈小木!”。我想这时候小木最想做的事情肯定是塞一砣牛粪到二狗张开的嘴里去。胖子一侧头,看到自己女儿的名字就刻在小木的桌子挡板上,仿佛是受了耻辱一般,脸涨得通红,一扬手,又要给小木一个耳光。小木漂亮的一低头,躲过一击。双手一拽书包,如游鱼般滑向教室门口。刚好与找她爹的张红云撞了个满怀。众人大笑。

小木经这一撞,脑子忽然间就不好使了,竟然呆立当场。结果,胖子逮了个正着,揪着他到教导主任那里去了。胖子一走,小方向小洛打了个眼色,出其不意的出现在二狗身后,一人给了他一巴掌。

当然,我也跟着去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胖子说,如果小木是犯罪,那么,我,周小刀,也为罪犯提供了犯罪的工具。年轻的教导主任忙不迭的点头,如同一只点头虫一样应着。小木倔得很,怎么也不肯说话,所以,我也只有闭嘴。把小刀交出来。胖子大概是说得累了,到最后只剩下这一句。小木把头偏了偏,看了看我,不说话。

走出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小木在我耳边说,小刀,你再借我两三天,到时候还你。

后来,后来呢?后来教室里的几乎每个男生的桌子上都刻着“张红云1991”和这个男生的名字。然而,我,小方,小洛的桌子却干净得很,连一道划痕都没有。胖子如同愤怒的乌鸦一样张牙舞爪,铁青着脸,谁干的?他妈的给我站出来!沉默。陈小木,是不是你?“不是。”不是你还有谁?胖子冷笑。“老师,你什么时候看到是我刻的?”小木这小子,有种,居然敢跟胖子顶牛。胖子一拍讲台,把所有小刀交出来!讲台上的粉笔灰飞了起来,在阳光里一衬,竟可以看到光的形状来。有人离座,把小刀放在讲台上,战战兢兢的。

如果这事情就这样的完结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记得胖子乌鸦般铁青的脸,也不会记得那弥漫在阳光里的粉笔灰尘。这时候,女主角出现。张红云冲了进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手往讲台上堆放着的小刀扫去。一些来不及收回的刀锋触及了她鲜嫩的手掌,鲜血淋漓。

故事到此兀然而止。很久之后的后来,小木和张红云都不见了,小方一直嚷嚷,他们俩肯定是私奔去了。那个教室在一次大火中焚于一炬,连块板都没留下来——胖子在放学后在教室里烧水,结果忘了拔插头。一切关于小木、张红云以及小刀的事迹都变得了若无痕起来。

那更像是一个传说。在时间的河流里,我们越漂越远,直到无法相认,直到无法记起。

3 .愤怒的小方

小方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当然,这也取决于你是否认识小方的哥哥。小方的哥哥并非叫大方,而是叫方俊。对,大方的方,英俊的俊。1990年,方俊24岁。年初的时候,方俊对着我们说,今年肯定是个丰年。我们问,为什么?因为今年是我的本命年!看着他奋慨激昂的样子,说话的时候肯定带着叹号。他对我们说,他要争取在今年结婚。小方在一旁更是高兴得不得了,就像是他要结婚一样的四处宣扬,四处叫嚷。

老实说,我们都很喜欢方俊,他就如同他的名字所说那样,长得英俊极了,姑娘们见了大多都会心动。而难得的是,方俊并不是个花心的小伙子,同时,他也很孝顺,听话。这使得村人们都喜欢他,特别是那些姑娘们,见到他就会心花怒放,笑魇如花。当然,在1990年的夏天之后,姑娘们都绝望了,因为方俊带了个女朋友回来。

然而姑娘们却很不服气,这方俊的女朋友怎么看也长得挺一般啊,这么俊的小伙子,咋就这么不开窍,找了个姑娘一点都不俊。小洛学着他姐的口气,对着小方的大脑袋说这般话。小方一听,急得脸上的青筋都楞了起来,却也实在找不出一个可以反驳的理由来。“你姐胡说,我嫂子她是个好人。她对我们家可好了。”我们一时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反驳小方的理由来,尽管他把话题岔了开来,不过人家方俊娶媳妇,我们凑什么热闹?

对了,你哥什么时候结婚?小木看着急得冒汗的小方,忍不住随便找了个问题问他。其实,还是那句话,我们凑啥热闹?八月十五中秋节那天。我今天偷听我哥和嫂子说话的时候知道的。小方来了劲,略带神秘的对我们说。是不是真的啊?别像二狗他哥一样说了不算话啊。小木扬了扬下巴,对此表示怀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对现在的大人们越来越表示怀疑,因为他们说的话越来越不算数。比如说我爸说过我考到前十名的话就给我买件新衣服的,结果连条内裤都没有买,小木故作世道的说。而二狗他哥呢,这人就更离谱,说是在七月初七结婚的,我们还等着去蹭饭,结果,连姑娘的影都没有,害得我们饿了好半天,还以为可以吃个大餐呢。小洛的小脑袋朝小方晃了晃,又朝我晃了晃。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肯定是想蹭一顿大餐,可就是怕小方他哥扯皮。小方胸脯一拍,没问题。“包在你身上?”小木追着问。小方一愕,继而表情神秘的说,“昨天晚上我偷听他们谈话,我哥说会跟嫂子一辈子在一起的。我嫂子说非我哥不嫁。”大人的话能信不?小木仍然不放过小方,他怕这次连根鸟毛都没捞着。小方急了,把胸脯拍得山响,日,我哥说话难道当不得真?算了吧,他哥长得还算帅,就信他一回。我拍了拍小方的肩膀说。小方更是深受鼓舞似的,“要是他方俊不娶我嫂子,我跟他急。”哟,这小子,看来是来真的了,连他哥的名字都挂上了。你怎么跟他急?小脑袋这回倒是真会较劲。我跟他拼了,总成了吧。小方又有些急了,额头上开始出汗。

我说了,小方的故事很简单。说白了,这其实取决于他哥。故事是这样的,中秋节这天——也就是方俊说要结婚这一天过后,小方一跃成了我们村的名人。

那一天,小木的这句话成了事实:“大人有时候说话就像是放屁,响声越大,越不算数。”方俊非但没有结婚,反而带了个新姑娘到家里吃饭。那姑娘可漂亮了,邻里十八舍的都在议论那姑娘的漂亮程度。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们在小方家门外的石凳上吃着月饼,幻想着能有一顿大餐等着我们。可是小方迟迟没有出来叫我们进去。我们正想散伙了事,却听到了小方的叫喊声。“方俊,这个女的是谁?我嫂子呢?”。天啊,小方竟然像电影里的国字脸一样的语气说话,小洛高兴坏了,小木捂着嘴笑,然后,都马上严肃起来,因为好戏还在后头。然而,乱糟糟的事情发生了,大伙们好像都放下了筷子嚷嚷开了,根本听不到小方说话。接下来就听到小方的哭嚎声和老方以及方俊的叫骂声,不知道是骂谁。我们听得心惊肉跳,如果大人们冲出来,我们岂不是成了同谋?撤!

后来听说小方愤怒的把月饼扔到了方俊的脸上,后果是小方被打了一个大耳光,有一只牙齿被打得摇摇欲坠。那个漂亮的姑娘再也没有出现过小方的家门,而方俊第二年出去打工的之后就极少回来了。关于那天晚上的细节,被众多人们编成故事,一个说要以小方为榜样,从小养成不花心的习惯;一个说要以方俊为榜样,就该找个漂亮的姑娘;一个说不要学方俊这个花心大萝卜。

从那天以后,小方在我们心里的地位提高了许多,至少,他不用把胸脯拍得山响我们也信他说的话。而那些举起手发誓的大人所说的话,我们倒是信得很少——直到我们长大。

少年七章·二(预告片)

第二个少年七章正在进行。以下是片断。

1. 谁的父亲死了


小洛是头猪。小方对着对面的山喊。小方也是一头猪。小洛的小脑袋激动了起来,用尽力气对着山喊。

2 把小刀交出来


你说,有些东西是否需要刻下来才不会让我们忘记?


我不知道。即使有些东西刻下来了,它们还是会消失的。


 

3 愤怒的小方

从那天以后,小方在我们心里的地位提高了许多,至少,他不用把胸脯拍得山响我们也信他说的话。而那些举起手发誓的大人所说的话,我们倒是信得很少--直到我们长大。



 

4 死刑犯的春天和我们的夏天


 

他在春天的时候杀了人。据说那天是大年初三,年还没过完,酒也没喝够,刚娶的媳妇,刚生了个娃儿。老人们摇头,这是造了那门子孽啊?他在那个春天的年龄是 23岁。一个让人激动的年岁。他没跑多远就被警察抓走了。后来,家里年轻的媳妇抱着孩子走了。后来,他家的店铺关门。像一场洪水一样,来得汹涌,去得干净。当然,甚至要比洪水干净,连人影都没有了--他被判了死刑。


 

5 美艳如花的女同桌



 

6 一夜之间老去


我不知道老去是什么概念,但是,我居然在小洛的脑袋上看到了白头发。他老得真快,小方说。


7 疯子的盛宴


疯子的名字很奇怪,叫做普双。

第一个少年七章:http://article.rongshuxia.com/viewart.rs?aid=34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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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说: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

最早看到这文章题目是在火子那里的一篇日志。我是忽然惊奇了一下,对了,就是这题目了。看到的时候就觉得,我该为这写点什么。即使我从来不认识李小树,然而,李小树就是我们当中的某个人,在人群,在人海里。
  或者说,该为我们的青春写点什么。发现时间哗啦的一声,青春就没有了,爱情在慢慢的和尘土一起落尽,定在那不知名的窗台上,寂寞,苍凉。最近也在看《关于莉莉周的一切》(All About Lily Chou-chou)影片沉静而让人混乱。那莫名的青春一次次的冲击我的脑海,有些不知所措起来。那些少年,那些血,都让我感觉到眩晕。

  于是想到李小树,这个名字很普通,就像一个普通青年的名字。平凡,庸碌。或者是我的野心,表达宏大主题的野心,所以,我把李小树当作了一切的年轻生命。我 也把自己代了进去——文章里的周小刀,其实也是个庸碌的年轻人。在时光走远的时候,他的爱情也跟着走远。其实这是一个不打折扣的现实。我经历过生死,却是 别人的生死。我经历过爱情,到头来也成了别人的爱情。于是,我开始学会描写,描写不同的意外,描写不同的生命。因此,周小刀诞生了。他来到世上,只为经历 我虚妄的爱情,或者说,是虚构的爱情。然而,不得不说,对于爱情,我的理解里有这样一条:在一次小小的意外或者巨大意外——总之是在意外之后,爱情就会消 失得无声无息。

  爱情、生死,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一个几乎是通宵的努力下,我依然发现对其表达的苍白。从纯粹的华丽词藻,到形而上学的幻想,再到落入人群里的平凡叙事,我还要走很长的路。而至于爱情,则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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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 

  我并不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可是小伙子和姑娘们都拉着我,说,我要听故事。好吧,我敲动沉寂多年的骨头——我,也只能这样来唤醒这段凌乱而破碎的记忆。

1.

  李小树究竟是个傻瓜还是个聪明人,现在实在是无从考证。当然,如果那时候你在他的身旁坐下,你就会忽略这一点。因为他实在是平凡得要命,只不过是长得帅 点而已,关于这一点你不用去猜测和怀疑,因为你一定找不到李小树在那里。什么?你怀疑我说的故事的真实性?根本没有李小树这个人?没有关系,在每个世事的 旮旯,都有这样的人存在,也会有这样的疑问,你是谁?OK,回归正题,我们还是说说李小树吧。
  李小树是个帅小伙。呵呵,这家伙很符合琼瑶 阿姨的标准。在那阵子,许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都围着李小树转,谁让人家有一份好工作,人又帅?可是李小树却像是磐石一样,纹风不动。一个姑娘抱怨说, 李小树的心肯定是抹了猪油了,怎么连这样都不动心啊?她是从餐厅里跑出来的,据说那是当地最为高级的餐厅,那一顿是她付费的,她甚至为此订了一大束玫瑰, 她以为这么浪漫的事情可以。另一个姑娘更是恶毒了,李小树肯定不是个男人,要不他喜欢的是男人!不用猜,说这话的姑娘肯定是在李小树面前展现过她的迷人身 段了。

  李小树一直单身。他不是男人和他喜欢男人的传言就从那个姑娘从他身边走开的时候开始 传播。这种传播就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飞,当然,并不会像蒲公英在风中飞舞的那样充满诗情,也不会像满山开满蒲公英的那样充满画意。传言是会裂变的单细胞 动物,在人们的口水中不停的裂变。当然,这比喻并不准确,应该是像会变异的单细胞动物一样,在人们的口水中不停的变异,一只蚂蚁,在数天后的数个人口里, 成为一只大象。

  几天后,李小树被告知,他的“男朋友”的名字叫做李大树,而且有人拿出一张照片对他说,这是你和李大树幽会的时候被人拍下 来的。照片上的李大树和李小树都只能看到背影,而且,有一个背影极尽妩媚之能事,也不知道是李大树还是李小树。让人们兴奋的是,过几天,李小树在人们的口 水中居然“有了一个孩子”。当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李小树把告诉他这些消息——他和他“男朋友”幽会被偷拍、他“有了一个孩子”——的人揍了一顿。可是 帅帅的李小树却在第二天同样被揍了一顿,他帅帅的脸庞像一张古旧的国画,青一块,淤一块,红一块,黄一块。

  好了,故事到峰回路转的时候了。李小树看来是真的忍不住了,他恋爱了——而且,是跟一个女人恋爱。不过,他脱离了一个火坑,又跳进了另一个火坑。“谁让 他找了个那么彪悍的女朋友?”张三同志严正的说,然后张三像一只腆着肚子的鸭子一样的滔滔不绝的说着李小树的女朋友——头大,脚小,鼻子大,嘴巴小,眼睛 大,耳朵小,手臂上居然有三角肌,打起人来双手虎虎生风。天啊,这不是怪物史莱克么?李四张大他的血口大盘般的嘴巴,惊讶得可以吞下一头孟加拉大象。
不管怎么说,帅帅的李小树还是恋爱了,尽管在外人看来这恋爱有点牛头不搭马嘴,但没人能够指责他们,在这世界里,只要你不是像螃蟹一样横着干的话就谁也管不着。
  李小树的事儿可多了,可是我都记得不是很清楚。在李小树谈恋爱之后的3个月又21天,一个美女的出现让我再次记起李小树的故事脉络来。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班后,李小树挽着他的极品女朋友逛街,结果被一个美女拦住,美女喊着李小树的名字,就像孟姜女一样的凄切。不,应该是像秦香莲一样 凄惨。王五纠正。那位美女当街向李小树哭诉她和他别后的种种,说什么那个相思苦啊,说什么双方每天都写一封信给对方,说什么生生世世永相守永不变,结果全 是骗人的。我之所以记得这么多细节,全是因为那美女在哭诉时的动情和凄切,另外,重要的是,她实在是个迷人的姑娘,这一点在我的记忆坐标里是如此的闪亮, 以至于我对她一直关注,不能遗忘。结果,李小树的极品女朋友一把抓过那一叠信,然后报警。警察叔叔们瞬间把美女带走。对了,忘了说,李小树的极品女友是 XXX局领导的女儿。后来证实了那些信全是真的。

  那位很像秦香莲的美女在三天后脸上张出了 一道惊人的疤痕,额头上同时也长出了三道皱纹。秦香莲一下子成了无盐娘娘。又是三天,小说里常这样写道,无盐娘娘从本市的最高楼上纵身一跳,开出一朵血 花。据报道,美女的名字竟然真的叫香莲,不过只是她姓陈。张三和李四以及王五都目睹了花开的瞬间,他们在任意一个人群里开始了他们的说书之旅。李小树成为 现代陈世美,人们几乎忘记了李小树之前子虚乌有的“同性之恋”。一群吃得很饱的人们开始以辱骂李小树作为他们还心存正义的证据。也就是说,张三李四王五赵 六都可以对李小树施以鄙视、嘲讽,这样,他们就可以向人宣扬他们是正义的化身。

  如果仅仅是因为李小树是个陈世美,我也不会 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故事远比人们想象中的复杂。公元1995年7月14日,李小树的极品女朋友在整容的时候发生意外,死于非命。公元1995年7月15 日,XX市检察院收到李小树的署名举报自己女朋友的父亲贪污受贿数千万元的信,附信有一叠据说是关于买官卖官的收据。

  公元1995年7月16日,陈香莲死后的第49天,李小树从本市最高楼上纵身一跳,帅帅的李小树身上开了一朵巨大的血花,在夏天的炎热天气里瞬间变成暗红。他帅帅的脸庞被一块石头嵌入,显得难看无比。那时候刚好是黄昏,天空暗红,一如李小树的血。
  那年的夏天,作为一个处于故事边缘的配角,我一直在想,究竟李小树是谁杀死的,我有没有参与到杀死李小树的过程?

  还有,那迷离的爱情,那不停述说的人们的嘴,那在瞬间盛开的血花,那暗红的天空,那美艳如花的姑娘,全都镌刻在我的青春里。每当想及,我常为此感到大汗淋漓。

  或者我应该找张藤椅躺下,怀念下一个李小树。

2.

  “李小树回来了”。我看到了书桌旁的一张A4纸,靠,上面居然只写了这6个字,而且写得巨丑——就凭这点,我可以猜测如果不是丁云写的就是李小树自己写 的。我始终无法记得李小树和丁云的字的区别,或者是因为她们写得都很丑吧——即使人长得都还算漂亮。我把纸揉了揉,瞄准,朝门口的垃圾篓挑射,靠,居然没 进,而且还射到了一个女人的腿。准确的说,是在郑钧唱到“我的爱,赤裸裸”的时候我把纸团射到了李小树的腿上。“你让我身不由己的狂热”,我对着李小树唱 着。李小树气势汹汹的想上来就给我一巴掌,我一闪身就是一躲,李小树气得要哭了,因为她几乎摔倒,看来这女人还真他妈的狠心,数个月前还在我的怀里撒娇, 几个月不见就来真架势打人了。

  “说,你为什么要勾搭丁云?”李小树的脸刚平静下来,忽而又脸色一翻,劈头盖脸的嚷开,让整个房间都震得尘 土飞扬的。我几乎因为她这一句话而心虚起来,毕竟李小树在几个月前还是我的女朋友,而且几个月之后的今天也还是我的女朋友,她这样说肯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了。当然,承认她的话的人都是笨蛋,幸好我不是。“你胡说什么啊?什么丁云,谁勾搭她去了?她是谁啊?”李小树像是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似的,尖尖的下巴微微 一扬,恶狠狠的说“好,好你个周小刀,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我找着了证据,我……。我跟你没完!”李小树说完,弓身把刚才的纸团捡起来,然后狠狠的甩了一 下门,走了。门窗上的纸屑和尘灰像下雨一样落下。爱谁谁啊,不喜欢就拉倒。我心里骂着,汗水从后背直流,衬衣贴紧前胸后背,胶着的空气让人几乎抓狂。郑钧 还在唱,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你不能让我再寂寞。我用力的踢了桌子一脚,老板气冲冲的打来电话,“周小刀,你过来一趟。”在资本家装有空调的 办公室里被训斥其实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儿。我对这电话那头的丁云说。丁云微微一笑,低声安慰着我。我对此感觉很受用,同样,她抱着我的时候我也感觉很受 用。今天晚上我们吃饭好不好?我说。“李小树回来了。”丁云忽然说了一句。我忽然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的那样恶心,同时,我生出了一种未知的恐惧。那算了。 说完这三个字之后我把电话挂断。

  就在我把电话挂掉后的3分17秒,李小树打来电话。她的声 音淡了许多,像是没有嚼头的瓜子,零碎,淡,无味。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说不了,晚上还要跟同事去应酬,改天吧好不?李小树说好的,你忙吧拜拜。听着电 话里的忙音,我忽然间有了一种无处可泄的愤懑,夏天的汗水重新浸泡我的身体,心里像是压了一块石头,石头在我放下电话的那一刻开始不停的滚动起来,很快变 成了滚动的火球。我的眼前,一片血红的天空正在升起。汗水沾湿的衬衣贴在身上,如同无数条湿热的蛇紧贴我的身体爬行着。

  我在刺耳的敲门声中被惊醒,梦里我看到了一条暗红的蛇在游向我,而我却无路可退——还好,我醒了过来。汗水浸透我的衬衣,墙上的电子时钟显示着这是 20:17.我开门,是李小树。李小树看着我,像是从我身上找出一只蚂蚁那样的仔细看着。我身上的汗水更加多了起来。昏暗的走廊上声控灯全都哑了火,我想 大喊一声把灯叫醒,结果却发现喉咙堵得慌,说不出话来。其实我是想看看李小树的脸,可是我愈加的发现自己的昏迷正要到来。像是预约一样,我的青春和爱情又 一次的进入梦乡。那天晚上,我走在明灭的灯光里,身边走过的人们的身影如同鬼魅一样,我并没感到恐惧,因为那是个充满现实的梦乡。李小树和我并肩的走着, 我对她说不出一句话来。内心的石头已经冰冷下来。我开始不想走路,我开始不想说话,不想去想任何东西,我只是跟着李小树,就这样走,不知所措的走,漫无目 的的走。如果说为什么要跟着她走,或者仅仅是在于她就叫做李小树。李小树,一个十九画的名字,一个长发的女子。我在手心里写着。然后,陷入了蓄谋已久的昏 迷。

  关于之后的记忆,我的内心像一块水写纸一样,用毛笔沾上水,迅速的写下,至少这样我还可以看到自己写的是什么,可以看到发生了什么。然而,一切都干得很快,我一转过头去,想为自己的记忆的笔尖沾些水,却发现曾经记录过的东西已经消失。
我醒来的时候依然还是在夏天,尽管我曾无数次一厢情愿的渴望醒来的时候是秋天或者冬天。我揉了揉有些疼的双眼,双手触碰到了一个温热的身体。李小树,我 知道,一定是李小树。“你醒了”。李小树没有动,任凭我的手滑过她的身体。这是什么地方?我听着她的语气,手像是触摸到了一条蛇的脊背。我的手心开始出 汗。
  墙上的时钟停留在10:17,上午的阳光斜射进来。在我们裸露的皮肤上,节节盛开。你让说什么呢?我发现我与李小树竟然是没有话可以 说的了。李小树开始掐着我的手臂,继而是我的身体。我的内心开始跟着身体一起颤栗,直到今天,我依然还会颤栗,而我也藉由着这一阵颤栗,把李小树这个名字 记住了好多年。

  我其实不知道李小树是怎么样、什么时候离开我的。就像我身体内的水分一样, 当我行走在沙漠里,我全然不知它们是怎么被我丧失的。我只知道,我跟李小树几乎没有说话的欲望,我们除了彼此的生理需要之外,彼此都失去了言语。多么可 怕,李小树曾这样的分析我们的现状。而她吝啬得要死,居然只给我们这四个字,这是我们的爱情啊。我向她抱怨。这唯一的一次抱怨,带来了永久的沉默。从那以 后,我们不再说话。李小树就像一滴水,滴进了人海或者是滴进了沙
漠,在我的记忆的纸面上,不带任何印痕。这个与我相恋多年的女人,只留给我一个名字。十九画的名字:李小树。

  而丁云,19岁的丁云,她在一天早上告诉我,她要离开这个城市。那个早上,我正躺在李小树的身边,我们的皮肤,正在阳光的斜射里衰老,变出皱纹。我对着 电话里的丁云说,亲爱的丁云,你要去那里?李小树一把抢过我的电话,她说,丁云,你的周小刀就在我的床上,你要去那里?丁云,亲爱的丁云,你要去那里?我 听到一声刺耳的叫喊和汽车的呼啸。然后,在我再把电话拿在手里的时候,一切都归于了沉寂。墙上的时钟停留在10:17,上午的阳光斜射进来,在我们裸露的 皮肤上,节节盛开。就在我进入的瞬间,我真想死在你怀里。我对着李小树说。李小树的脸开始狰狞起来,她张开嘴,在我的身上撕咬,撕咬我的青春,我的爱情。

  午间新闻的时候,丁云出现在电视上。她躺在马路中间,隆起的胸脯显得如此美好,洁白的肌肤不带 一点杂色,她的眼睛紧闭着,她的眼影略微的涂了一层淡黛的色彩,她戴着我送她的耳环,这使她的耳朵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年轻而优美的身躯永远定格在她19 岁的年华。丁云,亲爱的丁云,你要去哪里?我一脚把电视插座踢开,然后一把按倒了身边的李小树,撕咬,亲吻,我在愤怒中进入她的身体。而丁云,在悲伤中进 入我的灵魂。

  当有一天我躺在藤椅里,仰望着天空的暗红云朵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忘记了丁 云的脸,只剩下她美好的身躯和模糊的眼睛。严重的是,我只有藉由李小树方能想起丁云,继而想起一大部分的事来。而李小树,李小树是我必须记起的人么?不, 或者李小树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有着十九画的名字。

  那一年的夏天,青春和爱情如同幻觉般飞过。结果只留给我一个名字:李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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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意犹未尽,请见同题作文:
  王富中:http://www.rongshuxia.com/book/3825079#0.html
  摇摇晃晃:http://www.rongshuxia.com/book/3843578#0.html

小一·已是青春日将暮(未完成)

  注:本文为小刀与香水有毒、落花和ellen人等合作写的小说。但由于种种原因,小说未及全部完成,仅我和ellen完成。文章写作日期大约是在 2003年底。
                 
  琉璃钟,琥珀浓。小槽滴酒真珠红。烹龙炮凤玉脂泣,罗帏绣幕起春风。吹龙笛,击鼍鼓,皓齿歌,细腰舞,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似红雨。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
             
   李贺《将进酒》
                 
                 
                 
  我叫小一,一二三四五的一,我不叫小二,所以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要叫小一而不叫小二。我是这样回答的,就像你的妈妈为什么是你的妈妈一样,我就是小一。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说一句,你牛。在很多人的眼睛里,我真的是有点牛,但我绝不是什么牛人——至少在小萝眼中是这样的。
                 
  小萝就是小萝,萝卜头的萝。原本,小萝有个很抽象的或者是很超现实主义的名字,叫小落。她是这样说的:“我叫小落,堕落的落”。于是很多人都张大眼睛看这个女子,然后就会想这个女人一定是从XX精神院出来的然后就躲得远远的。后来我帮她改了个名字叫小萝。反正音没有变,所以她也没有反对。但麻烦的是,给人介绍的时候,她总是会怒目而向,恨不得把我吃了。
                 
  当然,萝卜是不会吃人的,小萝也不会。因为她是我的老婆、妻子、厨师等等。钱钟书说,情人是女朋友的学名。那么,妻子就是老婆、厨师、“洗衣机”等的学名。这当然不能让她知道,要不,我就会“挂”的。挂的意思就是我必须泡方便面、每天早上吃不到早餐就去上班还要被上司狠狠的K一顿、双休日只能在家洗衣服而不是去踢球等等。
                 
  我承认我是个青年,因为我本来才26岁。在大学里混了四年,然后当了个小职员。这当然是和我的初衷相违背的。我当初在大学里有个不大也不小的理想,但绝不是这样的过日子。那些日子里,我是个文学青年、愤青、热血青年、别人眼里的才子、好人等等,可是如今我什么都不是,既不是才子也不是财子,仅仅是个很平凡很平凡的人,或者说,是沉默的大多数。
                 
  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幸福的人,因为我有个叫小萝的老婆,因为我们是彼此相爱的。
                 
  如果仅仅是如此,我想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像你们一样,就这样度过我们的青春,就这样的度过我们的中年、晚年,然后就是我们的一生。人们在我们都死后一定会说,瞧,好一对恩爱的夫妻。那或许是很多人的目标或者说是我蓄谋已久的。但那样上帝岂不是失业了?
                 
  可是上帝这个老贼是不会失业的。每天里,总会有许多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即使我们不想甚至去抗拒它们的发生,可是它们依然不依不饶。或许,这就是叫做命运的东西。

  “你信命运吗?”小萝这样说的时候,我在看中国队和巴西队的世界杯小组赛,中国队像个气红了脸的孩子一样拼命的抢着球。
                 
  “什么?命运?不信。TMD,怎么搞的这个球都不进?”我这样说的时候,肇俊哲把球打到门柱上。
                 
  “那你信缘分吗?”小萝在做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我还在看球。
                 
  “信吧,好球!”我看到中国队传了个好球,于是就大叫。
                 
  “你什么意思?那么勉强?”电视忽然一黑。
                 
  小萝把电视关了,像个气红了脸的孩子瞪着我。完了,她准是吃错药了,要不就是我脑子进水在哪里惹了她。
                 
  “怎么了,你没事吧?”我伸手摸了她额头然后小心翼翼的说。
                 
  “那你到底信还是不信?”她甩开我的手,像个气恼的孩子,满面通红。
                 
  “你说呢?”
                 
  “我要你说。”
                 
  “如果你说要我信,我就信,要我不信,我就……”
                 
  她沉默。看来中国队是没有办法看了。
                 
  “我想到外面去走走。”她说。当然,我是必须和她一起去的。
                 
  “那走吧。”我站起来,拉着她的手,向外走。她没有说什么。
                 
  那时侯,太阳很大或者说很辣、很毒。到处有人在大声的喊着、骂着,那一定是中国队踢的臭或者裁判是个从非洲来的黑人。

  小萝就是这样的人,总会问一些这样的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问题,就像大学时候的我。所以我不怪她。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爱她。她呢?我没有问,因为我自信她的心,我是知道的。
                 
  小萝喜欢黑色,所以我也喜欢。她有一个手镯,晶莹剔透,但奇怪的是,手镯上居然有个像萝卜头一样的东西——当然这是我才这样认为的,她说那是一个人的头像。我没有反对,因为即使是一个人的头像也是我的头像,我这样认为。至于她为什么会有这个东东,我问过很多次,她都说那是她在小时侯祖母给她戴上的,现在想脱下也没有办法。我相信她,因为我爱她。
                 
  小萝喜欢莫文蔚的歌和金属摇滚乐,所以我也喜欢。这是个坏习惯,我知道,万一有一天我失去了她,我该怎么办?我想我一定会去找,发了疯的去找。可是如果我找不到怎么办?如果找到了她………我想的害怕起来,还好,我已经不能再想了,因为我口里被她塞了一个橘子,然后她就坐了下来,在我腿上。
                 
  我能说什么呢?——因为我的幸福,因为我的小萝。我想着,如果上帝这个老贼见了,他一定会嫉妒的,呵呵。
                 
  如果幸福是个梦,我想,我宁愿一辈子活在梦里。
                 
  2003年的春天,我们就在这个春天里踏上旅途。我提着大包小包,她拿着相机,不时的对着我照。我知道,即使行李很重,但我很幸福。至少她是开心的,所以我也开心。
                 
  进了火车站,她还在笑着。可是人实在是太多了。那些人们就像潮水一样的向我们涌来。我们紧紧的握着手,�
�像两个刚刚出远门的孩子一样,害怕丢失了彼此。潮水来的很快,也退的很快,我们握着手,一直等到人潮退去。然后,我们向着火车走去,向着我们的家走去。
                 
  可是,人潮却不知道为什么又涌了回来。几个穿着制服的人在叫喊着,还有很多穿着白大褂的人,带着口罩。很多人开始抗议,“凭什么要体检?我们都没病,放我们进去……”叫喊声不绝耳。但最后还是安静了下来,乖乖的排队。我们也和别人一样,很愤怒,却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们不怕,因为我们的手是握着的。
                 
  轮到我们的时候,我们的手还是握着的。那个穿白大褂的女人强行的把她拉了进去,而我也被一个男人拉了去体检。我高兴的出来,因为我可以走了,可以和她一起回家了。我站在那里等了很久,可是她始终没有出来。有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拿着一张纸条和一个照相机,在人群前大喊:“谁是小一?”她好像很不习惯这样的名字,也不习惯这样的去叫人。我冲了上去,我知道有一种很坏的感觉在缠绕着我。“我是。”我把纸条和照相机抢了过来。纸条上只有几行字,有些潦草:“亲爱的小一,你先回家,我有点事情,过几天再回。乖,回去吧。”我忽然想大喊,可是人群渐渐的将我湮没,我怎么也喊不出声音来,我知道,有一种东西堵在我的口里,使我失去了叫喊的力量。忽然间,春天的寒冷,在我的周围汹涌了起来,站在人群里,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可是我始终没有哭出来,因为她如果知道我哭出来的话,她一定会轻骂我不争气的然后又拧我的鼻子的。我没有哭,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吗,那个春天的车站真的很冷很冷,因为没有你在身边。因为我丢失了你。
                 
  春天,2003年的春天,被我不经意间丢失,被命运不经意间丢失。
                 
  回家后才知道,那可怕的SARS病毒已经在许多地方肆虐了。而我的她,因为被怀疑是SARS病毒的携带者,被隔离了。
                 
  我知道,我的世界将会在一定时间内失去重量和平衡的可能。
       
  她还是回来了。是一对夫妇送她回来的。她没有对我说她什么时候回来,所以在她回来的时候,我正在泡着方便面。
                 
  她还是她,还是我爱着的她。可是我总觉得有些什么地方变了,但我说不出。
                 
  那对夫妇很年轻,或者说和我们一样年轻。
                 
  小萝到厨房去了,要给我和客人做饭,并叫我跟他们好好的聊一下。
                 
  “你好,我叫易路。叫我小路就行。”那个男人向我伸手,我们握手。他的手很温暖,但我就是不怎么喜欢甚至是有点厌恶,不知道为什么。我为自己的感觉感到有点不安。“我叫小一,一二三四五的一。”他笑,然后说,“我知道”。我没有在意他的笑,因为我很难在意一个我不太喜欢的人。
                 
  “你好,我叫张桐,梧桐的桐。叫我小桐就可以了。”我握了她的手,她当然不是小萝,因为她的手有些冰凉,但是她的声音有些好听或者说是很好听,当然最好听的还是小萝的声音了,呵呵。
                 
  “请坐,不要客气,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些椅子和桌子。”我忽然发现我说话怎么这么没有水平,于是就自己先笑了起来,免得他们看出我的窘态。他们当然不会客气,但还是和我一起笑了起来。
                 
  那天,他们谈的很高兴,而我,因为小萝的高兴,所以我也很高兴。看着小萝的笑,我知道,我也在笑。
                 
  他们走了,我说的他们当然是那对夫妇。我们把他们送到门口。这时我才知道,他们就住在这个城市里面。只是我们在城市北部,而他们,却在城市的南部。如果不是小萝,我想我和他们是永远不会碰面的。小萝说那对夫妇是和她一起被隔离的对象,他们一起被隔离,然后又一起被“放”了出来。回来的时候,刚好同路,于是就这样的认识了。小萝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看着小萝的脸,我忽然想,我和他们一定还会再见,一定的。

秋日里的玉龙第三国

以失败为开头,这本不是我所情愿的。
之所以称之为实验小说,是因为我本没有对自己抱有多大希望这能被称为小说。在故事里,不或者是叙述里,我用了第一人称。这样可以让我从容些。是的,没错, 从容的叙述,就像是说自己的事儿一样的无所顾忌以及心虚。这尽管是有些放肆的,在一个空间里虚构一些人相爱,然后消失。诗人说,我们必须爱,然后死。是的,爱过之后死。多么幸福。

回归正题,故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青年的爱情经历。他与一个女子相遇。他们相爱。原本如此简单。可是,庸俗的是,这个女子已经结婚。把她放在云南,是为了方 便叙述——因为云南有着订婚的习俗,而且,云南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玉龙第三国。如同文本里所说的那样,在玉龙第三国里,人们是如此美好的活着。主人 公小秋告诉“我”,玉龙第三国,是那些殉情的人们在死后向往的地方。也是那些无法面对世俗的阻力、压力的恋人们的理想国。然而,我的本意却不在于此。一个 青年与一个女子相恋,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元旦开始到秋天结束。然而,青年用记忆来给自己的爱情赋予了生命。他通过对人的述说获得了一种关于爱情的回忆。也是因为如此,他构筑了他的青春年华。他原本夭折的爱情,经过了他的述说,重新获得了生命。至于小秋,她从此活在他的记忆里。活在他的生命里。

然而,到了最后,梦和记忆——血红的记忆——是必须退潮的。于是,另一个她出现。而这个她,其实只充当了一柄锤子,这柄锤子击碎了他的一切虚幻的梦想。甚 至,还打碎了他的青春。他时刻的说,自己老了,说自己忘记了小秋。他对青春的逝去感觉到深深的悲凉——尽管这悲凉表达得并不充分。他越是说忘记,就越是无 法忘记——这是人世里基本的道理。

以上是我写的时候的理想。然而,失败了。写到后面,我发现无法让“周小刀”醒来。仓促的结尾,有些兀然。而且,我敢肯定,看过的人一定会说,不明白说的是什么。于是,这所谓的实验小说,便沦为常见的爱情小说。所以,失败了。

以此纪念我的青春和远去的爱情。

在洁白的玉龙雪山里,存在着一个世外的桃源。它的名字,叫做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人们相爱,如此简单、美好。

在 洁白的青春岁月里,存在着一种甜美的情感,它的名字,叫做爱情。有人说,爱情随着人的走远而消失。然而,爱情,有时候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我们的叙述里, 我们顺着时间之路一直的往回走,走出无限的可能来。我们也顺着时间之路一直的说个不停,所有的存在,开始跟叙述有关。所有的幸福,也跟叙述有关。那么,我 就用叙述,去完成我的爱情之路。

正一

"其实不是我不想说,问题是,就算是我说了,你会知道不?"我最不耐烦的就是这种人的了,一整天嘁嘁喳喳的问个不停,不知道伊的腮帮是不是鱼鳃进化来的。

"小刀,你说嘛,求你了。我要听,我要听。你说了我不就知道了么?"我狂晕,她怎么连撒娇的招数都用上了?真受不了。

"好了,你要知道什么?不对,你想听什么?"如果她再发作一次,我肯定会找块豆腐撞晕她算了。

"我要听故事,爱情故事,而且是你刚才说的爱情故事。"伊的脸上充满神往,或者,这真的是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好吧,那你去过云南么?"我问。"干嘛,这故事又不是说我的,干嘛要问我去过云南不?"她小脸一拉,像是有些警惕。"好吧,不问了。"奇怪,为什么女人总是如此的奇怪?我不就是问她去过云南没有而已,这还不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铺开啊。

正二

那 是一九九六年的夏天。嗯,对,大约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把衣袖捋了捋,天气有些热。对了,其实我也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的时光了。这天气一热,人的记忆就老 出问题。伊的眼光开始有些迷离起来,就像这莫名的记忆一样,看来,让外人进入自己的记忆实在是件很迷离的事。不过,既然她要听,我就说吧。当然,她若果不 想听,我想,我也会滔滔不绝的说下去。是的,我停止不了诉说,如同停止不了这时间。

记忆中的我是个年轻的伙子--用云南话说的时候,总是 把"小伙子"的"小"字去掉,这样说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年轻。可是现在倒没人这样叫了。你说,那时候的你有多年轻?伊眯了眯她漂亮的单眼皮,猛不丁的 问了句。总之,很年轻,至于有多年轻,噢,想不起来了。我本想找一个比喻句来回答她的,可是无论我怎么挑选,依然找不到可以构成我曾非常年轻过的证据。我 失败了,于是,我不知道。

对了,那时候肯定要有一个跟我同样年轻的姑娘,只有这样,故事才会进展下去,而且,会很漂亮。伊问,那女人漂亮 不?她轻易的把我口中所说的"姑娘"换成"女人",真不简单啊,女人。漂亮?当然,那时候的她在我的眼里漂亮得一塌糊涂,怎么形容呢?对,就是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的漂亮。伊瞥了瞥她的单眼皮说:"你才一塌糊涂呢"。我没理,伊怎么会知道,我见到那位姑娘--我们还是叫她小秋吧,当然,叫小夏她也不会反对, 因为她只在我的记忆里走来走去而已--的时候就是一塌糊涂的状态:一塌糊涂的笨。小秋,记住了,她叫小秋,我喃喃自语的重复着这个名字。你知道,我是怕我 可能忘记了她。伊翻了翻白眼说,你会忘记她?那个小秋?切。我没有去辩驳她,她还小,她会懂么?"我和她是在一个街道上认识的,嘿嘿,是不是有点传奇色 彩?"我在脑海里追寻着我和小秋相遇的画面,完了,我不知道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了。有时候会忽然的忘记了某个相识已久的人,怎么也想不起来,或者这就是老 去的象征吧。

"在街道上相识?"伊问。嗯,你听我说完,好吗。我像是找到了那些记忆中的光线了一样,声音也降了八度。要捕捉到这稍纵即逝的光,是多么难的事情。

那 时候的我正年轻得几乎有些无所事事,街道上不知道是谁唱的歌:"大理三月好风光哎/蝴蝶泉边好梳妆/蝴蝶飞来采花蜜哟/阿妹梳头为哪桩/蝴蝶飞来采花蜜哟 /阿妹梳头为哪桩"我忽然有些惊奇起来,还好,这里是云南,只有云南才有这样的歌儿啊。阿妹和阿哥,在这里你怎么叫都不矫情。我顺着歌声走进一间花店。刹 时,满眼姹紫嫣红的,花朵们错落有致的被安放着,然后又自己盛开着。我几乎被花香冲昏了头脑。这是什么花,我问身边的一位姑娘。这个呀,这个是勿忘我。我 惊诧于花朵有这么诗意的名字之外,还惊讶于她的声音。她的声音真好听,对,好听得一塌糊涂。她仿佛看出我是迟疑的,于是又详尽的把勿忘我介绍了一番,包 括:产地、花语、该送给谁,甚至还有价钱等等。我听完后掏了钱给她,我要两束。然后就迷糊的出了店门,把勿忘我抱在怀里,多有感觉。天,刚才那位姑娘居然 跟着跑了出来!我可是给了钱的啊。我听到她隐约的喊着,应该是叫我吧。我停下。"给,这是找给你的。还有,还有,我不是卖花的,我也是顾客。"她的怀里抱 着一小扎玫瑰,气喘呼呼的说着话。完了,我是不是犯迷糊了?我羞赧的接过她递来的钱。谢谢。"不客气,对了,你叫周小刀?好特别的名字。"我的上帝,她怎 么什么都知道?"嘿嘿,这是你的身份证,是花店里的人给我的。"嗯,我叫小刀。削苹果的小刀--除了自以为是的幽默,我几乎无地自容了。"我叫小秋。"她 好听的声音在我的记忆里开始回响着。那时候的街道,在我的嗅觉里,只有勿忘我的香气和玫瑰的花香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然而,让我记起这个场面 的不是因为花的香气,更多的是因为那个如飞而来,又如飞而逝的少年。就在我们彼此介绍完自己的时候,一个开着摩托的少年飞驰而来,他不时的回头看身后,对 前方的路关注得很少。一个拙劣的情节就在这个时候上演:出车祸了。少年在转弯的时候装到一辆卡车,然后,他的身体飞了起来,在摩托车轮子还没有完全停止旋 转的时候,他落下。一动也不动。小秋几乎晕了过去,我的手心出了汗,头皮发麻。然后小秋就倒在我的怀里了。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拥抱之一--如果这也算拥抱的 话。

很抱歉,小秋,我记住了我们的相遇,竟然是因为那个少年的鲜血。

回去的时候,我把其中一束勿忘我送给了小秋。勿忘我,真的能勿忘我么?

正三

这 时候的我中断了叙述。因为,小秋,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从那以后是怎么跟你一起度过那些日子的。"怎么不说了?"伊的眼睛不再是迷离的神色了,却仿佛来了兴 致。可是伊怎么知道,我疲倦了。我只有藉那少年的鲜血来冲击我的神经--只有这样,我才能展开我关于小秋的回忆。我忘记了。我对伊说。"你怎么能忘记 呢?!你怎么能忘记啊?!"伊的神情很急,仿佛还带着恼火。"好吧,让我歇会,接着说。"有些故事,是必须讲完了才能完全忘记的。我喝了口开水,夏天的热 气让空气里充满莫名的沉郁,云朵被压得低低的,城市里找不到一朵鲜活的花来。路边的芒果树上落满了灰尘。对,这跟多年前的夏天如此相反。我有些沮丧的找到 了一个记忆的切入口,只是,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么?

有一天小秋对我说,小刀,你知道玉龙第三国么?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玉龙雪山。只 要一想起玉龙雪山,我就感觉到一种心旷神怡以及心底的无上清凉--尽管我没到过玉龙雪山。小秋听着我对玉龙雪山的叙述,神色竟有黯然。云朵在这片南方的天 空显得非常的高远,这四周都开满了鲜花,路边的树极少惹上尘埃,由此,我实在想不出能让小秋神色黯然的理由。而且,重要的是,我们就在一起。尽管我们的故 事情节不再迷人,然而却足够让我为之臭美不已。小秋,小秋,你在想什么?什么是玉龙第三国?

"在玉龙雪山深处,有一个美妙的地方叫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人们不愁吃穿,不分高低贵贱,没有远近亲疏,和和睦睦,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这个美好的地方,一直 成为纳西人民的理想王国。"小秋用教科书般的语气对我说着这样一个地方,当然,我毫无置疑的相信她。关于这一个记忆的场景,我是凭藉着纳西民族的情歌来作 引子的。对不起,小秋,你依然不能成为我记忆的索引。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的纳西朋友为我们唱了一首情歌--当然,我是听不懂的。但是,我却在旋律中感知到 了乐曲里的深情。

多年后,只要我一听到奇异的音乐,我总会先想起雪山,安静无比而又具有巨大倾覆力的雪山。然后,才是你,亲爱的小秋。

正四

我停下了,因为回忆不能是漫无边际的,因为我们都容易让自己陷于虚构的幸福当中去。伊默默的看着我,我惊讶于她的安静。

"后来呢?"伊问。后来?后来小秋对我说,她在家里其实早已经订婚了。是在她17岁的那年订的吧。我们相处了两年又一个月零七天,然后,就彼此分开了。我若无其事的回答。"你!"伊竟有些恼怒,或者让她恼怒的是我的若无其事,女人总是对女人怀着同情,然而,男人呢?

你 知道玉龙第三国么?我问她。"知道。"她的回答坚定。"玉龙第三国是纳西族的向往之地,许多青年男女出于对包办的婚姻不满和无奈,怀着对自由爱情的向往, 双双面朝着玉龙雪山殉情,梦想能在死后进入玉龙第三国。"我惊讶起来,惊讶的是她为什么能如此准确的说出小秋没有对我说的话。

正五

故事或者到结束的时候了--虽然回忆从来不会结束,除非回忆的主体死去,而回忆的对象,是从来不会逝去的,她/他永远存活于我们的记忆当中。

是的,或者是伊出场的时候了。

伊 清了清嗓子,她说,"小刀,你知道我是谁么?"我看着她的脸,明明灭灭的,"我知道,你就是来击碎我的回忆的人。我知道,打一开始我就知道了。"伊像是看 一个侏罗纪公园里恐龙一样的看着我,"你知道不,我认识小秋。而且,我们很熟悉。""是么?"我不置可否,对这时光里变幻无常的事物我已经失去了固执的坚 持,而且,我变得有些淡漠了。伊沮丧起来。"她在21岁那年嫁给了我哥哥。17岁那年,她被家族里的人许配给我哥哥,也就是跟我哥哥订婚。""而且,有一 种现实是………"伊开始说话,我知道,她一定会滔滔不绝的说下去,等着瞧吧,所以,我等着她把话说完。"小秋只活了22岁。"我很奇怪的看着她,她怎么不 滔滔不绝的说下去?她为什么不说了呢?这就是她想告诉我的话么?我看到一片血红的记忆开始退潮,但是它首先把我湮没,把我的青春冲刷得空荡无比。

正六

是 的,小秋,我认识你的时候是在你22岁的那一年的1月1日。我们在街道上相遇。也是出了花店之后才认识彼此的。你说,在我们相识后的第七天,你爱上了我。 也是在这一天,你告诉我什么是玉龙第三国。上帝用了七天的时间,创造了世界,然后,在无数个七天当中,他让我们相爱。然后,你说,你在17岁已经订婚了, 在21岁的时候结婚了。可是,那只是构成一个家庭,而没有产生爱情。就在那一天,你在我的怀里哭了。是的,那是我第二次拥抱你。

可是,你没有告诉我,向往玉龙第三国的人们,会双双的面朝雪山,走向天堂。

就 在那一年的秋天,我们还是像往常的那样去买花。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跟我远走他乡。我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我给你买了一束白玫瑰花,而你竟然给我买了束勿 忘我。我们走出花店,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你被那个少年撞得飞了起来。好多血,多得把你胸前的白玫瑰染成了红玫瑰。红玫瑰,是啊,只有红玫瑰才能代表我们 坚贞不渝的爱情。从此,你开始搬进了我的记忆深处居住,你依然活在我的记忆里。只是,有时候我把你藏得太深,以至于怎么也想不起你的模样来。可是伊对我 说,你已死了多年。不会的,不会的,伊骗我,我们相处了很久很久,你看到没有,你给我买的勿忘我依然还在,只是变成了干花而已,可是它依然鲜艳。

还 有,还有什么呢?你在我生活里痕迹依然清晰无比,每天早晨让我按时醒来的闹钟,每天固定不变的早餐习惯。然后,每个星期我都要找一家花店,我并不需要鲜 花,我只是想看看那些花儿,看看它们鲜活的模样,如同有你在身边,和我一起挑选鲜花--这个放在客厅最合适,而这些最好放在卧室。至于勿忘我,则要放在我 们进门第一眼都能看到的地方。

可是,小秋,故事终究是要讲完的么?你走后,有没有找到那玉龙雪山?有没有去到那玉龙第三国?在那里,一切都美好无比。

正七

小刀,是时候了。已经讲完的故事,就不用再想起。

后记:负一

故 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青年的爱情经历。他与一个女子相遇。他们相爱。原本如此简单。可是,庸俗的是,这个女子已经结婚。把她放在云南,是为了方便叙述--因 为云南有着订婚的习俗,而且,云南有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玉龙第三国。如同文本里所说的那样,在玉龙第三国里,人们是如此美好的活着。主人公小秋告诉" 我",玉龙第三国,是那些殉情的人们在死后向往的地方。也是那些无法面对世俗的阻力、压力的恋人们的理想国。然而,我的本意却不在于此。一个青年与一个女 子相恋,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元旦开始到秋天结束。然而,青年用记忆来给自己的爱情赋予了生命。他通过对人的述说获得了一种关于爱情的回忆。 也是因为如此,他构筑了他的青春年华。他原本夭折的爱情,经过了他的述说,重新获得了生命。至于小秋,她从此活在他的记忆里。活在他的生命里。

负二

然 而,到了最后,梦和记忆--血红的记忆--是必须退潮的。于是,另一个她出现。而这个她,其实只充当了一柄锤子,这柄锤子击碎了他的一切虚幻的梦想。甚 至,还打碎了他的青春。他时刻的说,自己老了,说自己忘记了小秋。他对青春的逝去感觉到深深的悲凉--尽管这悲凉表达得并不充分。他越是说忘记,就越是无 法忘记--这是人世里基本的道理。